产假期间工资如何计入其他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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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07-20
纳税人归属地:江西
问题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剩余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生育妇女取得的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在2024年休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且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因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且工资高于医保核定生育津贴金额,因此我未申请领取生育津贴。请问,就我这种情况,哪些可纳入“其他免税收入”?在个税APP汇算清缴时,该怎么操作?我能否直接将医保核定金额填入“其他免税收入”?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7-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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