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抵扣了进项税,税局通知说开票方没有交增值税要求我购买方进项转出请问这个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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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08-06
纳税人归属地:宁波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抵扣了进项税,税局通知说开票方没有交增值税要求我购买方进项转出请问这个有文件依据吗?销售方欠税就要买方补税的规定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8-0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规定,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