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广东_关于酬金制物业开票的请示函_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业委会的法人主体是全体业…

广东税务
2025-09-09
来源:13020网上留言

关于酬金制物业开票的请示函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2ac143ffde74070b29715ac653cfd35

留言时间:2025-09-09

纳税人归属地:广东

问题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业委会的法人主体是全体业主,经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行为后果由全体业主承担,业委会帐户资金也是全体业主的公共资金。小区物业管理有包干制、酬金制和业主自管三种方式,今天请示酬金制物业服务的税务申报和开票问题。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因为预收物业费归全体业主所有,预交到业委会账户或者物业公司账户都不属于经营款,所以都不用给全体业主开具发票。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酬金制下预收物业费的使用盈亏由全体业主承担,由于小区物业管理的特殊性,业委会做为甲方的统筹方式都是由业主预交,并对预收物业费行使监督权和支配权。业委会与各专业服务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合同,由各专业服务公司分提供清洁绿化、安全保卫、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等专业服务,合同约定的酬金总额才是乙方的经营收入,预收款转变为酬金总额的部分,由乙方直接为业主开具发票,每月开票总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酬金总额。 个体业主不是合同的甲方,个体业主交费只是甲方的付款方式,预收款不属于乙方的应税收入,乙方没有开票的法定义务;合同约定的酬金总额才是乙方的应税收入,乙方按酬金总额开票给个体业主,形成税务申报的完整闭环。以上是其他省市税务机关的操作流程,已经反复验证实施十多年,敬请国家务局总局明确操作流程,为全国酬金制物业管理的税务开票指明方向。谢谢。陈沛荣

附 件:税务问题请示函.docx

答复机构:广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9-12

答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于2025年9月9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留言咨询有关“关于酬金制物业开票的请示函”的问题,我们于9月10日至11日已通过电话与您沟通,根据来文问题所述情况,我们已经登记相关情况向业务部门进行请示,后续会由相关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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