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群体优惠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420911b684145b8a2c8da0bb8f738fb
留言时间:2025-09-15
纳税人归属地:天津
问题内容:
企业招用的同一就业人员既是脱贫人口又是残疾人能否同时享受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和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9-1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企业招用的同一就业人员如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包括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应当选定一个身份享受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文件依据:根据《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