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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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09-22
纳税人归属地:西藏
问题内容:
2024年在西藏日喀则工作。个税申报的汇算地为日喀则白朗税务局,但是我有一笔收入为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的劳务收入。2024年在南充市代开了两次发票。一次为2024年收入的发票,一次为补开的2023年的发票。发票上面都有注明是那一年的收入。现在我要申报退税2024年的个税。申请通过不了。就因为2024年补开了一张2023年的发票。2023年的收入都有正常纳税申报。都有图片记录。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附 件:1n81f2.jpggyjvxn.jpgmhj1qp.jpgili5hx.jpgvamogx.jpg
答复机构: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9-26
答复内容:
西藏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咨询人取得联系,已要求咨询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退税流程目前在机审中,等待审核通过。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