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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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10-16
纳税人归属地:天津
问题内容:
2025年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10-1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4年度保障金的时限为2025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