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广东_申诉退回二手房交易误交的1%个人所得税_本人于10月17日在当地卖出一套本人房产证名下的毛坯房,不满五唯一,当时的卖出价已经低于购入价,并且还有房贷利息成本等。过户…

广东税务
2025-11-09
来源:12560网上留言

申诉退回二手房交易误交的1%个人所得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09c8bebf128641b082a494d4507ab56b

留言时间:2025-11-09

纳税人归属地:广东

问题内容:

本人于10月17日在当地卖出一套本人房产证名下的毛坯房,不满五唯一,当时的卖出价已经低于购入价,并且还有房贷利息成本等。过户前中介一直强调需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由于没有相关经验,到税务窗口办理完税手续时,中介已填好了完税的相关资料让我直接签名,然后办税人员直接拿我的手机办理完税相关操作,完成后就叫我缴纳1%的个税。办税人员全程并没有询问及核查我的资料,并告知征税政策原则。后面本人对缴纳个税有疑问,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后得知,本人符合据实征收税费,也就是(实际交易价-(原购入价+其他购房成本))×20%,即可以免交个税。 经本人了解,所在的四会市税务局所管辖的区域,近几年都有很多低于原购入价的二手房交易,也出现过多次类似我这种的遭遇情况,最后都申诉无门。本人去四会市税务局协商退税,被要求必须要与买方一同前来申请退回原来的完税手续,再重新办理完税手续才能退回1%的个税。因为目前情况已很难要求买方配合。及后我致电12366官方电话咨询及确认,回复称:转让方单方面即本人可以提供原购入房产时的发票及银行房贷利息清单及其他成本资料到税务窗口申请办理退税即可,并不涉及买方。据了解其他地方也有单方面申请成功退回的案例。 在国家倡导轻税薄负,便民利民的当下,故认为当地税务窗口人员办事不规范,不严谨,故意无理刁难老百姓办事。这是钻老百姓不懂法的空子,普税宣导工作不到位,有很大联手中介蒙骗老百姓的嫌疑。 我想询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退税,并且诉求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由卖方提供相关资料佐证申请退回即可,因为这只是牵涉我的个人所得税而已,并没有牵涉到买方的相关税项。第二希望彻查四会市税务局这种办事不规范,不严谨,蒙混群众的行为,导致老百姓蒙受损失。希望得到上级主管部门重视及帮助我讨回损失!

附 件:原购房发票.jpg原契税完税证明.jpg不动产权证.jpg房贷还款清单1.jpg房贷还款清单2.jpg房贷还款清单3.jpg房贷还款清单4.jpg1%个税完税证明.jpg

答复机构:肇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11-12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给出正确指引。
欢迎您再次提问,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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