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7d20da39759d4be0a002a1fd975e9874
留言时间:2025-11-17
纳税人归属地:深圳
问题内容:
一般纳税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11-1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其加计扣除额填写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