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农田用于农业生产是否免征增值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ec5938fc99b34643ab9e3b78827ddc26
留言时间:2025-12-03
纳税人归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
村委会将村100亩集体农田租给A农业公司,A农业公司自己用了60亩农田用于种植农作物,将40亩农田转租给B农业公司,也用于种植农作物。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对于村委会将村100亩集体农田租给A农业公司用于农业生产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25-12-05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
四、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相关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