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私车公用_不收租金,车辆的保险费和维修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2020-12-11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私车公用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85452e0327a4223915687f6978152d7

问题名称:

私车公用

留言时间:2020-12-11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不收租金,车辆的保险费和维修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12-1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上述情况,未签订租赁合同且无偿使用的,无法判断具体是个人使用的费用支出还是单位使用发生的费用支出,不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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