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单位扣缴劳务报酬个税时,能否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减附加税?

2025-11-26
来源:

【税递网】单位扣缴劳务报酬个税时,能否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减附加税?


笔者提示:可以。

各地执行口径: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地区来源原文
北京陕西纳税人学堂_北京市地方税务局_营改增后,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包含增值税?

营改增后,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包含增值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296824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12-02

尊敬的纳税人:

  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天津电子税务局税费知识库_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时含不含增值税?

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时含不含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4-04-22
适用范围:省级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W221229001402954
知识类别:问题解答
行业类型:所有行业
场景标签:
纳税人类型:全部
知识形式:文本
事项标签:
地区:天津
关键词: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
业务主题标签:问题解答->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文本
您好,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增值税的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机关为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支付的个人收入,减除个人在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工程维护费后的余额为所得额,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内蒙古12366网上留言_内蒙古_请问劳务报酬的个税代扣代缴时计税基础能否减去附加税?

请问劳务报酬的个税代扣代缴时计税基础能否减去附加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d04f36fe0f8f4cb29d26e30bb10ec1c0

问题名称:

请问劳务报酬的个税代扣代缴时计税基础能否减去附加税?

留言时间:2020-05-16

纳税人归属地:内蒙古

问题内容:请问劳务报酬的个税代扣代缴时计税基础能否减去附加税?比如开票1000元,增值税是1%,金额是10元,城建税=1.5元,请问计算个税时应该减去增值税,即1000-10=990元,请问是990元的基础上计算个税,还是990-1.5的附加税=988.5元在这个基础上计算个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5-18

答复内容:

欢迎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答复如下:

您好!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拨打内蒙古12366,感谢您的咨询!

黑龙江12366网上留言_黑龙江_劳务报酬个税问题

劳务报酬个税问题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92248061e9514b8896ef39e31f932991

问题名称:

劳务报酬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11-16

纳税人归属地:黑龙江

问题内容:公司接收个人提供的劳务,个人在电子税务局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公司帮个人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是否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11-17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山东12366网上留言_山东_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0e0f9abd584e48e4868ef2087a646980

问题名称: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12-11

纳税人归属地:山东

问题内容: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可以扣除代开发票缴纳的附加税费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2-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陕西陕西纳税咨询_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详细信息


标题: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内容:

陕西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扣除增值税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ZXZX1521561083336190

提交时间: 2019-06-21 10:17:1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收悉,现在答复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如您还有疑问,可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19-06-24 10:17

附 件:

安徽安徽热点问答_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19年8月)十二、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包含增值税?

解答: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处审核:周鹏飞
湖北【关于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问题】个人给单位提供劳务约定每月3000元,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时缴纳了增值税87.4和附加3.1,现在购买方单位在进行支付时要进行代扣代缴个税,请问个税在计算时的预扣预缴

【关于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问题】个人给单位提供劳务约定每月3000元,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时缴纳了增值税87.4和附加3.1,现在购买方单位在进行支付时要进行代扣代缴个税,请问个税在计算时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是3000吗,还是3000扣除在税务局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之后的2912.6,或者说已经缴纳的附加也可以扣除?


咨询人:戴先生

咨询时间:2019-12-18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19-12-20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第一,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略。

浙江12366网上留言_浙江_劳务费个税问题

劳务费个税问题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dbd47560ece04a61995cdba87f0e5e16

问题名称:

劳务费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16

纳税人归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公司邀请外单位的老师给员工授课,老师个人在电子税务局开具了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1000,增值税30,含税金额为1030元。请问公司是否还需代扣代缴老师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个税计算是按(1000-800)*20%还是(1030-800)*20%?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21-07-1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宁波12366网上留言_宁波_劳务个税

劳务个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e29ceac5aa249b49ed50dd0411cf6b5

问题名称:

劳务个税

留言时间:2021-11-16

纳税人归属地:宁波

问题内容:公司接收个人提供的劳务,个人在电子税务局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公司帮个人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值税附征税费,是否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11-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三、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2025年11月26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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