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2020-12-21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826d5bc09724347b087b59007f3ca17

问题名称:

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0-12-16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出租人会计上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收益,企业所得税上是按“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还是按照“资金借款利息”,或者按照“提供租赁服务”进行处理?

税会差异如何调整?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12-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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