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发票在哪里做抵扣勾选?
更新时间:2023-10-13
适用范围:国家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W220915001220305
知识类别:问题解答
行业类型:所有行业
场景标签:发票抵扣(非数电票), 数电票勾选确认
纳税人类型:企业, 非企业单位,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知识形式:文本
事项标签:数电票业务办理->发票勾选确认
地区:全国
关键词: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业务主题标签:问题解答->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文本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的),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若您为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用途勾选和确认。若您为非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勾选和确认。
答复依据
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操作指引【纳税人端】v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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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
广西
您好,勾选进项发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功能模块操作。部分特定行业纳税人暂不使用【税务数字账户】,依旧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发票,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地方特色】-【特色业务】-【其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抵扣勾选】功能模块操作。
重庆
您好,勾选进项发票可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功能模块操作;部分特定行业纳税人暂不使用【税务数字账户】,依旧可以通过重庆市税务局官网-【纳税服务】-【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模块操作。
青海
您好,具体操作流程:登录青海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中办理。
安徽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的),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若您为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用途勾选和确认。若您为非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勾选和确认。
具体操作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功能模块操作。部分特定行业纳税人暂不使用【税务数字账户】,依旧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发票,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地方特色】-【特色业务】-【其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抵扣勾选】功能模块操作。
辽宁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的),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若您为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应当通过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功能模块操作。
若您为非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勾选和确认。
新疆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的),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若您为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选择相应进项发票进行勾选确认。
若您为非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勾选和确认。
河南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的),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用途勾选和确认:
一、【热门服务】-【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二、【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三、【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途确认】-【抵扣类勾选】;
四、【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五、【首页】的搜索栏输入“发票勾选确认”进行搜索,点击【抵扣类勾选】进入。
深圳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的),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若您为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用途勾选和确认。若您为非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前,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勾选和确认。
操作路径: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