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青海_向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所得税处专家的咨询2

2021-01-04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向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所得税处专家的咨询2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ec213094ab949aea2a9158cc7d92318

问题名称:

向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所得税处专家的咨询2

留言时间:2020-12-28

纳税人归属地:青海

问题内容:附件1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 主要内容:

第六条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国税发[1997]43号)的法规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法规执行:(具体内容略)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内容略)

……

第八条 第七条所说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财税[2000]91号重要提示:从法规层面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采用“查账征收办法”,也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而核定征收方式,则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不仅仅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一种方式)。】

……

第九条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法规的标准执行(本文忽略)

……

【“财税[2000]91号重要提示:该文件第九条只是明确了“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同时明确全国范围内“应纳税所得率的执行区间标准】

第二十四条 本法规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法规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财税[2000]91号重要提示:与第八条、第九条相呼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法规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未完待续】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青海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04

答复内容:

青海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就该文件您未提出具体疑问,无法给予相关作答,建议您就此文件需得到的答复,拨打12366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青海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阅读0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