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更新时间:2024-08-08
适用范围:国家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W220827001766014
知识类别:问题解答
行业类型: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业
场景标签:生产企业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纳税人类型:企业,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知识形式:文本
事项标签:出口退(免)税->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
地区:全国
关键词:资料
业务主题标签:问题解答->进出口税收->出口税收->征收管理->备案管理
文本
您好,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2份(电子数据1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一)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1份。
(二)从事国际水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份。
(三)从事国际航空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份
(四)从事国际公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复印件 1份。
(五)从事国际铁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份。
(六)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物权证明复印件 1份。
(七)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大陆往返台湾交通运输服务,《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及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船舶的物权证明复印件 1份。
(八)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交通运输服务,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船舶的物权证明复印件 1份。
(九)采用程租、期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程租、期租和湿租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1份。
(十)对外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复印件 1份。
(十一)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份。
(十二)以铁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的交通运输服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份。
(十三)从事航天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经营范围包括“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或其他具有提供商业卫星发射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份。
(十四)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出口货物,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证明和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各1份。
(十五)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免)税代理机构办理出口退税备案,与省税务局签订的服务协议 1份。
(十六)办理变更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2份(电子数据1份),有关变更项目的批准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应报送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变更项目对应的资料1份
(十七)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 2份(电子数据1份)。
(十八)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属于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的,《企业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 1份,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决议 1份,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章程 1份,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相关部门批件 1份,承继撤回备案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在撤回备案企业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1份
(十九)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属于放弃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的,放弃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声明 1份。
答复依据
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
查看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
查看详情
三、关于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集团公司具有免抵退税资格成员企业认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出口货物备案登记及备案核销的核准”后的有关管理问题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目、第3目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详情
二、简化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 (一)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地方补充
宁波
您好,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1份原件。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一)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协议1份原件。
(二)从事国际水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三)从事国际航空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四)从事国际公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复印件1份。
(五)从事国际铁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六)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物权证明复印件1份。
(七)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大陆往返台湾交通运输服务:《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及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船舶的物权证明复印件1份。
(八)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交通运输服务: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船舶的物权证明复印件1份。
(九)采用程租、期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程租、期租和湿租合同或协议复印件1份。
(十)对外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复印件1份。
(十一)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十二)以铁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的交通运输服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十三)从事航天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经营范围包括“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或其他具有提供商业卫星发射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十四)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出口货物: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证明原件1份;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十五)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免)税代理机构办理出口退税备案:与省税务局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1份。
二、办理变更出口退(免)税备案: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原件1份。
(二)有关变更项目的批准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三)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应报送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变更项目对应的资料原件1份。
三、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原件1份。
四、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属于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的: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原件1份。
(二)《企业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原件1份。
(三)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决议原件1份。
(四)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章程原件1份。
(五)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相关部门批件原件1份。
(六)承继撤回备案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在撤回备案企业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原件1份。
五、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属于放弃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的: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原件1份。
(二)放弃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声明原件1份。
六、生产企业委托待办退税备案:
(一)《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及电子数据原件1份。
(二)代办退税账户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