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如何办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更新时间:2024-10-22
适用范围:国家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W230509001947343
知识类别:问题解答
行业类型:所有行业
场景标签:
纳税人类型:企业
知识形式:文本, 图片
事项标签:国际税收->涉税申报->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地区:全国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 自行申报, 新电子税务局
业务主题标签:问题解答->系统操作->新电子税局->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
文本
您好,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当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时,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F500)》及其他相关资料,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自行向税务机关按次申报其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可享受协定待遇的,可在申报时一并报送《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附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非居民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功能菜单,进入模块后,纳税人根据需要选择扣缴类型,分别为“自行申报”和“递延税款补缴”,如图1所示。

图1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界面
(一)自行申报
1.选择合同,如图2所示。

图2选择合同界面
2.如果需要新增合同,可通过【去新增合同】按钮,跳转到【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模块,增加合同,如图3所示。

图3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界面
3.填写申报信息,如图4所示。

图4填写申报信息界面
4.当选择了享受协定待遇的减免优惠时,便需要填写协定待遇表。如图5所示。

图5填写享受协定待遇表界面
5.纳税人可通过【预览表单】进行详情查看,如图6、图7所示。

图6预览表单界面

图7预览表单查看详情界面
6.点“提交申报”,确认申报。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办理成功,如图8所示。

图8申报成功界面
(二)递延税款补缴
1.当扣缴义务人申报时享受了递延,但后来不能履行扣缴义务进行的时候,非居民企业要求自行补缴税款。如图9所示。

图9选择递延缴纳报告表
2.选择了递延缴纳报告表,填写需要补充的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会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会跳转到申报成功界面。如图10所示。

图10申报成功界面
注:自行申报时,国内优惠不能享受递延纳税。但是,当扣缴义务人申报时享受了递延,但后来不能履行扣缴义务进行的时候,非居民企业要求自行补缴税款。
图片
答复依据
业务操作指引(试点版)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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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
江苏
您好,非居民企业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后,点击【场景办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功能菜单,进入模块后,纳税人根据需要选择扣缴类型,分别为“自行申报”和“递延税款补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自行申报
(一)选择合同。
如果需要新增合同,可通过【去新增合同】按钮,跳转到【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模块,增加合同。
(二)填写申报信息。
(三)当选择了享受协定待遇的减免优惠时,便需要填写协定待遇表。
(四)纳税人可通过【预览表单】进行详情查看。
(五)点击【提交申报】,确认申报。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办理成功。
二、递延税款补缴
当扣缴义务人申报时享受了递延,但后来不能履行扣缴义务进行的时候,非居民企业要求自行补缴税款。选择了递延缴纳报告表,填写需要补充的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会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会跳转到申报成功界面。
附件
在新电子税务局中如何办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