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纳税人代持股还原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4-03-25
适用范围:省级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W230907001020828
知识类别:问题解答
行业类型:所有行业
场景标签:
纳税人类型:自然人
知识形式:文本
事项标签:
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键词:转让, 个人所得税, 代持股
业务主题标签:问题解答->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征收范围
文本
您好,个人显名股东将其代持的股权还原到隐名股东名下,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还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