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单位职工如何开具职工社保费缴费记录?是否可以通过社保费客户端或新电子税局查看每个员工的缴费明细?
更新时间:2024-11-20
适用范围:地市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W240806001264918
知识类别:问题解答
行业类型:所有行业
场景标签:
纳税人类型:全部
知识形式:文本
事项标签:
地区:深圳
关键词:
业务主题标签:问题解答->社保费, 问题解答->系统操作, 问题解答->系统操作->新电子税局
文本
您好,2024年7月及以前属期,需联系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职工社保费缴费记录。2024年7月及以后属期,用人单位可通过新电子税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为单位职工开具社保费缴费记录。用人单位在完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后,可立即为单位职工开具职工社保费缴费记录。
一、开具的方式包括:汇总开具和明细开具。
二、汇总开具是指,若用人单位选择1月至12月汇总开具社保费缴费记录,所选属期内每个险种只有一条记录。明细开具是指,若选择1月至12月明细开具社保费缴费记录,所选属期内每个月份每个险种都有一条记录。
三、具体路径如下:
(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登录—【证明打印】—【职工缴费记录打印】;
(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首页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证明打印】—【职工缴费证明开具】;
(三)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小程序实名登录—【业务办理】—【社保】—【查询统计】—【证明打印】—【职工缴费证明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