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青海_关于普通信托、家族信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2021-04-13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关于普通信托、家族信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4d310ebcedb48fa864371dc9476a56a

问题名称:

关于普通信托、家族信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04-12

纳税人归属地:青海

问题内容:请问自然人从信托计划或家族信托取得的信托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什么税目缴纳?需要主动申报缴纳还是需要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的话,扣缴义务人是谁?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青海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4-13

答复内容:

青海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十八、关于利息、股息、红利的扣缴义务人问题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青海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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