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如何开具单位社保费缴费记录?(江苏)
更新时间:2025-06-24
适用范围:省级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W240816001462000
知识类别:问题解答
行业类型:所有行业
场景标签:社保缴费
纳税人类型:企业, 非企业单位,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知识形式:文本, 图片
事项标签: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地区:江苏省
关键词:开具, 社会保险费, 社保, 社保费, 新电子税局, 缴费记录, 新电局, 电子税务局
业务主题标签:问题解答->系统操作->新电子税局->其他, 问题解答->社保费->费款征缴->缴费查询
文本
您好,如果您是江苏省纳税人,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后,首页上方点击【地方特色】。
二、页面跳转后点击【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
三、页面跳转后再次点击【单位缴费记录开具】。
四、进入单位缴费记录开具界面,选择“费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选择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开具】即可开具单位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