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长三角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
更新时间:2025-04-18
适用范围:省级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W230821001578228
知识类别:问题解答
行业类型:所有行业
场景标签:
纳税人类型:全部
知识形式:文本
事项标签:
地区:安徽省
关键词:
业务主题标签:问题解答
文本
您好,登录安徽省登录电子税务局后,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域迁移申请】功能路径点击功能菜单进入跨区域迁移申请功能。(或搜索“跨区域迁移申请”)。2.系统初始化功能界面,预填迁出地信息,手动补录迁入地省级(计划单列市级)、市级、区级行政区划以及迁入地注册地址、迁入地街道、迁移前尚未弥补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累计亏损(元)等数据项信息,并上传已变更的外省市营业执照,点击【预检】。3.点击预检后系统自动弹出未办结事项监控,分为“提示监控”和“强制监控”。对于“提示监控”可暂不办理,对于“强制监控”您可按照页面提示通过网上申请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结相关事项。办结后刷新即可。4.系统弹出预览表单界面,展示“跨省(市)迁移税收征管信息确认表”,点击【我已确定】。5. 法人扫码或收取短信进行实名认证。6.系统弹出提交成功界面。(1)当自动审核打开时 ,系统提示“您的跨区域迁移申请已提交成功,您可在“待签收文书”中查看下载对应文书”。(2)当自动审核关闭时,系统提示“您的跨区域迁移申请已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税务机关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