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如何预缴税款
更新时间:2025-05-28
适用范围:省级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W250528001378029
知识类别:问题解答
行业类型:建筑业
场景标签:
纳税人类型:全部
知识形式:文本
事项标签:
地区:安徽省
关键词:
业务主题标签:问题解答
文本
1、 通过【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后,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进入新版电子税务局。 2、使用首页【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办理。纳税人也可以以主体身份登录,通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选择对应税源信息进行申报。 3、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进入模块后核对税款所属期、销售收入、应缴税额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申报缴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