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青海_股权转让是否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1-05-28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股权转让是否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23610e20ae848b496759de48b40a109

问题名称:

股权转让是否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1-05-27

纳税人归属地:青海

问题内容:我公司准备将100%持有的青海省一家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全资子公司账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请问此股权转让行为我公司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要缴纳应由谁缴纳?我司?子公司?还是受让股权方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青海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5-28

答复内容:

青海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青海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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