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税费知识库_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河南2025.1)

税费知识库
2025-09-24
来源: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河南2025.1)

更新时间:2025-09-24
适用范围:省级
基本信息
资料简码:C250305001773355
知识类别:常用资料
行业类型:所有行业
场景标签:
纳税人类型:全部
知识形式:文本, 表格, 图片
事项标签:
地区:河南省
关键词:热点问题, 新电局
业务主题标签:常用资料, 常用资料->操作手册, 常用资料->操作手册->新电子税局, 常用资料->操作手册->新电子税局APP
文本
1. 如何修改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以及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方式修改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一、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点击【新增】,变更项目选择【国标行业】,变更前内容系统会自动带出,您需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勾选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操作。
二、电子税务局APP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首次登录默认自然人身份需切换企业身份,点击【我的】-【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或【首页】-【身份切换】,选择对应企业点击【切换】。切换身份后依次点击【办&查】-【综合信息】-【信息报告及变更】-【涉税市场主体信息变更】,点击【添加变更项目】,选择变更项目为【国标行业】点击【确定】,变更前内容系统会自动带出,您需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勾选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操作。
三、办税服务厅
(一)办理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明1份
2.变更信息的资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二)办理地点查询方式:
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
2. 如何在新电局查询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地方补充)
您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您可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用票申请需求】界面中查看已有的票种核定信息。
3. 怎么查看核定金额?(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核定征收信息】进行查询核定信息,或通过依次点击【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核定征收信息】模块进行查询核定信息。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除可通过以上途径查询,还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核定及申报】-【定期定额核定及调整定额】模块或【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功能菜单查看核定定额信息。
4. 房产由自用变为出租,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河南)
您好,纳税人的房产由自用变更为出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房产税税源采集明细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菜单;
二、点击“房产税”选项标签中的【税源采集】;
三、选择相应的房产税税源明细信息,点击【应税明细】;
四、选择对应的房源信息,点击【变更】,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中,录入“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其中:出租房产面积”,在“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录入“出租面积”“申报租金收入”“申报期起”“申报期止”“变更时间”等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变更的生效日期为您选择的“变更时间”的次月。例如您的房产、土地相关信息在6月发生变更,则您需将“变更时间”选择到6月,税源变更信息将从7月开始生效。
5. 新电子税局如何查询企业的发票信息?(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登录新电子税局或者电子税务局APP查询发票信息,具体路径如下:
一、新电子税局
(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二)点击【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三)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四)点击【首页】-【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二、电子税务局APP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首次登录默认自然人身份需切换企业身份,点击【我的】-【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或【首页】-【身份切换】,选择对应企业点击【切换】。
切换身份后点击【办&查】-【发票使用】-【发票信息查询】-【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6. 如何申请发票初始核定与变更网络发票的核定内容?(地方补充)
您好,办理了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后需要使用发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用票需求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您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发票的种类、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若您已经办理过发票用票需求申请,也可申请重新核定其使用的发票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一)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菜单。
(二)进入【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界面后。若您为“首次”发票票种核定,系统已进行预填,可点击【新增】或【删除】,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
如果您为非一般纳税人的首次票种核定,系统不进行预填,可点击【增行】,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
(三)若您为“非首次”发票票种核定,系统自动带出当前有效票种核定申请信息;可点击【新增】,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也可对已申请发票票种核定信息进行修改。
(四)您勾选新增或修改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跳转预览提交页面。您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也可点【上一步】修改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信息。
(五)提交后跳转到反馈界面,纳税人可点击页面下方的【去查看】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满足自动审核条件的发票用票需求申请新电子税局自动办结。
当您提交的申请不满足自动审核的条件时,触发人工审核。需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二、办税服务厅
(一)所需办理材料为: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1份;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二)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
7. 报税的网站是什么?(地方补充)
您好,纳税人报税的网站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办理报税:
(一)网页登录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首页,左上角“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模块点击进入,跳转后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登录页面。
(二)网址登录
通过网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8443进入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河南),点击右上角【登录】进入登录页面。
登录成功后在【我的待办】界面可以查看“本期应申报”信息,或者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中的税(费)种认定信息,确定您每个申报期需要申报的税(费)种,再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找到对应税(费)种的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注意: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二、个税申报系办理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采集人员信息后进行申报;非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可以通过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代理申报,也可以投资人或业主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上自行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入方法如下: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ITS自然人客户端-下载服务-软件工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下载。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WEB端)
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ITS自然人客户端模块进入网页界面进行登录。
8.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办理地点是什么?(地方补充)
您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电子税务局APP可办理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及简易确认式申报。
一、办税服务厅
您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进入办理申报。
三、电子税务局APP
目前电子税务局APP仅支持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及简易确认式申报模式。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办&查】-【申报缴纳】-【定期定期户自行申报】或点击【办&查】-【场景办税】-【简易确认式申报】进行办理。
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错误如何处理?(地方补充)
您好,您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修改更正或作废。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选择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申报表单后点击查询,勾选对应的申报记录信息后,点击【更正】/【作废】按钮进行后续操作。
注意:作废申报表只能在对应申报当期的申报期限之内,且未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能作废申报表,只能对已申报的申报表进行更正处理。
10.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有哪些方式?(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进入功能模块进行办理。
或者携带《纳税人进项税额分摊方式备案报告》1份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
11. 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地方补充 修改)建安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列?(地方补充)
您好,一、项目部预缴方法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其中“实际经营收入”为收入概念,非所得概念,不扣除分包和其他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
电子税务局操作:
纳税人在登录界面选择【企业业务】下方的特定主体登录,登录身份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跳转到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界面预缴;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录入“销售收入”,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款,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立即缴款】
若您为报验户且税源项目未超过报验管理有效期限,您在电子税务局预缴增值税时,可将“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项目选择为“是”,系统将自动申报企业所得税项目部预缴。
二、总机构申报方法
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
(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申报表填写:
(一)预缴申报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A200000)填报说明,第15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适用于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本期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的金额。
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在登录界面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二)汇缴申报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填报说明,第37行“本年累计预缴所得税额”适用于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预缴时已享受的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金额。
电子税务局路径:在登录界面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12. 新电子税务局中如何找回密码?(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找回密码:
一、未登录状态
打开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后,点击页面右下方【忘记密码】模块,目前支持短信验证或者扫码验证两种方式重置密码。
二、登录状态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首页右上角头像处点击【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修改】模块,该功能支持密码验证、短信验证、扫脸验证三种方式重置密码。
13. 新电子税务局如何变更办税人员?(地方补充)
您好,电子税务局中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等信息: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进入功能模块。
(一)添加办税人员:点击【新增】,在变更项目中选择“办税人(附)”,再次点击新增,录入办税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其他信息,点击【确定】,再次点击页面下方的【确定】,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二)变更办税人员:点击【新增】,变更项目选【办税人姓名】,在【变更后内容】栏选择或填写正确的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
注意:以上添加或变更办税人员操作后,需由被添加或变更后的办税人员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右上角头像处【账户中心】,依次点击【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选择待确认信息,点击【确认】即可。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首页右上角头像处【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模块调整办税人员。
(一)新增办税人员:点击【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根据提示录入需要添加的办税人员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码、选择身份类型、设置功能集及有效期截止日期。点击【确认】按钮,该办税人员信息转为待确认状态,被新增办税人员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右上角头像处【账户中心】,依次点击【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选择待确认信息,点击【确认】即可。确认完毕后信息添加成功。
(二)修改办税人员权限:通过【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选择需修改办税人员,点击【管理】按钮,通过“人员权限管理”界面操作。
(三)删除办税人员:通过【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选择需删除办税人员,点击【删除】按钮完成操作。
三、若您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您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系统会解除您与单位的关联关系。不论单位处于正常、停业、清算、还是非正常、非正常注销、注销等状态均可进行办理。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如下: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提交申请。
14. 申报烟叶税的办理材料和办理地点?(地方补充)
您好,烟叶税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烟叶税申报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办理材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中的附表《烟叶税税源明细表》2份;
(二)办理地点: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进行查询。
二、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如下: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功能模块进行烟叶税的税源信息采集及申报。
15. 如何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在线填写报送财务报表?(地方补充)
您好,电子税务局填写报送财务报表操作步骤如下:
一、点击【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 【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功能进入;
二、系统会根据您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自动带出需报送的财务报表报送种类。
三、系统提供三种报表报送模式:财报导入、财报转换、在线填写。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例,若您选择在线填写模式:您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报表在线填报界面,点击左侧报表列表可切换填报其他表单。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系统提示“报送成功”。
16. 新电子税务局中哪个模块可以进行财务报表报送?(地方补充)
您好,财务报表报送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的【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模块进行办理,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入: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进入功能模块;
二、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搜索;
三、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应申报提示提醒信息申报链接进入财务报表报送模块。
17.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本期金额”以及“上期金额”指什么?(地方补充)
您好,利润表中“本期金额”以及“上期金额”的填报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按月申报:“本期金额”填报纳税人当月数据,“本期金额”填报纳税人当年1月1日至填报截至所属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按季申报:“本期金额”填报纳税人当季数据,“本年累计金额”填报纳税人当年1月1日至填报截至所属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按月申报:“本期数”填报纳税人当月数据,“本年累计数”填报纳税人当年1月1日至填报截至所属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按季申报:“本期数”填报纳税人当季数据,“本年累计数”填报纳税人当年1月1日至填报截至所属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按月申报:“本期金额”填报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上期金额”填报纳税人上年1月1日至上年同期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按季申报:“本期金额”填报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上期金额”填报纳税人上年1月1日至上年同期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18. 系统带出的财务报表报送小类与我实际要报送的不符,该怎么办?(地方补充)
您好,财务报表报送小类是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自动带出,若您发现带出数据不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中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功能模块进行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当前正在使用的备案信息,纳税人可对当前备案的会计制度信息、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信息进行修改;
2.点击“会计核算方法”中的“财务报表报送小类”,可重新选择;
3.点击会计报表情况卡片右上角的“编辑”,可对会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修改:点击“编辑”进入修改,点击【确定】完成修改;
4.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本次修改。
二、电子税务局APP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办&查】-【综合信息】-【信息报告及变更】-【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进入功能菜单,系统将自动带出纳税人目前正在使用的备案信息,纳税人可对当前备案的会计制度信息、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信息进行修改;
2.点击“会计核算方法”中的“财务报表报送小类”,可重新选择;
3.纳税人确认选择完毕无误且无其他需要修改的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此次修改。
19. 新电子税局报送财务报表时,为何会带出现金流量表?(地方补充)
您好,河南省行政范围内,未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可不报送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对不属于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取消月(季)度报送《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于年度申报时报送。
新电子税局财报备案与报送的关系是一一对应的。因此,您可通过新电子税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查看对应有效期“会计报表情况”是否有现金流量表,如有,报送财务报表时会带出现金流量表。如对应的属期未报送,建议您修改备案信息;如已存在部分财务报表申报记录,对应属期的备案信息不可修改,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修改。
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
20. 借款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您好,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税率为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不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法列举的应纳税凭证,不缴纳印花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您在进行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打开“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
21. 融资租赁合同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您好,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您在进行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打开“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
22. 在新电子税局中如何主动进行好差评评价?(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主动进行好差评评价:
一、纳税人办结完税费业务时,点击评价按钮。弹出评价窗口,引导纳税人对本次办结的业务进行“好差评”评价。采集评价理由、文字评价等信息。
二、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公众服务】-【服务诉求】-【服务事项好差评评价】可进行好差评评价。
23. 新电子税局中如何查询好差评数据?(地方补充)
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公众服务】-【服务诉求】-【服务事项好差评评价】进入功能模块,该模块可以查看所有评价记录。也可通过选择“服务事项名称”、“办件时间”、“评价状态”设置查询条件后进行筛选。找到对应的评价信息后,点击【查看】,可以查看评价详情。
24. 纳税信用补评如何申请?(地方补充)
您好,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一、可进行纳税信用补评的情形:
(一)纳税人因以下情形解除,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1.纳税人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4.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
5.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自愿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的;
6.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
二、《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和电子税务局APP提交申请,具体路径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功能菜单,选择需要补评的评价年度后,可以查看不同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情况,点击【申请调整】,系统会自动判断所选年度可以办理的纳税信用管理事项,对于只符合补评条件的,系统自动转到纳税信用补评功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补评原因,点击【提交】,等待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即可。
(二)电子税务局APP
依次点击【首页】-【更多】-【综合信息】-【纳税信用管理】或点击【办&查】-【综合信息】-【纳税信用管理】功能菜单,纳税人可点击需要补评的评价年度卡片,符合条件的,下方会有【申请调整】按钮,点击后系统会自动判断当前年度可以办理的纳税信用管理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补评原因,点击【提交】,等待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即可。
(三)办税服务厅:
您可携带《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2份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
25. 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提交成功后未自动生税费种认定,如何处理?(地方补充)
您好,若纳税人为非娱乐业或者广告业,则不符合智能自动生成税费种认定的业务规则。请检查行业是否错误,如需认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补充税费种信息】-【新增】进入功能模块进行新增税费种操作,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新增。
26. 纳税人不去办税服务厅如何查询发票信息?(地方补充)
您好,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或者电子税务局APP查询发票信息,具体路径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二)点击【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三)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四)点击【首页】-【热门服务】-【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二、电子税务局APP
点击【办&查】-【发票使用】-【发票信息查询】-【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对应发票信息。
27. 小型微利企业如想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应填写哪些栏次?(地方补充)
您好,纳税人申报“六税两费”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电子税务局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的具体操作: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符合减征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填表式申报模式下,进入“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系统会自动勾选“减征政策适用主体”和“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并自动带出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减征比例及减征额。
二、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一)若选择“确认式申报”,在提交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后,经系统判断识别,符合“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条件的相关税种卡片右下角会自动勾选“普惠减免”,卡片上会显示减半后的应补(退)税额。
(二)若选择“填表式申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界面,经系统判断识别,符合“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条件的会自动勾选“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并自动带出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和减免税额。
28. 符合“六税两费”减免条件,在新电子税务局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时为什么没有减半?(地方补充)
您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具体操作如下:
一、确认式申报
(一)点击【添加卡片】选择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进入税源采集页面。
(二)点击【新增税源】填写税源信息后提交回到申报界面。
(三)在提交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后,经系统判断识别,符合“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条件的相关税种卡片右下角会自动勾选“普惠减免”,卡片上会显示减半后的应补(退)税额。
二、填报式申报
(一)点击【填表式申报】,跳转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信息。
(二)打开“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经系统判断识别,符合“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条件的会自动勾选“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并自动带出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和减免税额。
如确实符合减免税资格,但系统未自动勾选减免税选项,可手动勾选。如果问题仍未解决,可以通过“征纳互动”点击“转人工”客服处理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由技术部门排查解决。
29.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去哪里办理?(地方补充)
您好,纳税人领用的纸质发票发生遗失或损毁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办理:
一、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模块进行办理。
二、办税服务厅
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原件1份;
(二)《挂失/损毁发票清单》原件1份(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时需提供)。
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
30. 新电子税务局中在哪个模块可以办理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地方补充)
您好,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局,点击【首页】-【我的待办】-【其它】,可以接收到《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填报确认的提示,点击【办理】填写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方式鉴定表。
二、提交后,等待审核。您可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目前进度。
三、审核通过后,您可登录电子税局通过【我要查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确认】查询下载税务文书。
31. 新电子税务局中一个办税员可以绑定多个非居民企业信息吗?(地方补充)
您好,电子税务局可以绑定多个非居民企业信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进入办理界面,输入需要新增的企业信息办理即可。
32. 在新电子税务局的哪个模块里可以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功能菜单,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33. 新电子税务局中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填写错误,能否修改?(地方补充)
您好,若您已报告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填写错误需要进行变更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变更。
一、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 【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模块。进入时,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进入更正页面。
二、电子税务局APP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办&查】-【综合信息】-【信息报告及变更】-【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模块。进入时,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进入更正页面。
34. 建筑企业由于增值税预缴表填写错误,现在需要退税,怎么退税?(地方补充)
您好,建筑企业由于增值税预缴表填写错误,需要退税属于误收多缴退抵税,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
(二)所需办理材料为:
1.《退(抵)税申请表》 4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
(2)其他税务机关无法获取相关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或完税证明:纳税人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1份
二、电子税务局办理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功能菜单。进入一站式退抵税(费)界面选择对应原因进行退税。
35. 财产保险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您好,印花税所称财产保险合同,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照顾农牧业生产的负担,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您在进行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税种进行申报。
36. 信用保险如何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您好,信用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您在进行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税种进行申报。
37. 证券交易如何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您好,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
证券交易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扣缴义务人进行印花税扣缴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税种进行申报。
38. 转让不动产如何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您好,转让不动产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按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您在进行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税种进行申报。
39.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是否可以修改登录密码?(地方补充)
一、电子税务局
(一)未登录状态
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点击页面右下方【忘记密码】,该功能支持短信验证和扫码验证两种验证方式修改密码。
(二)登录状态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首页右上角头像处依次点击【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修改】模块,该功能支持密码验证、短信验证、扫脸验证三种验证方式修改密码。
二、电子税务局APP
(一)未登录状态
进入电子税务局APP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的【找回密码】,该功能支持短信验证和扫脸验证两种验证方式修改密码。
(二)登录状态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我的】-【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模块,该功能支持密码验证、短信验证、扫脸验证三种验证方式修改密码。
40. 电子税务局APP(通用)如何修改登录密码?(地方补充)
您好,电子税务局APP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修改密码:
一、未登录状态
进入电子税务局APP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的【找回密码】,该功能支持短信验证和扫脸验证两种验证方式修改密码。
二、登录状态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我的】-【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模块,该功能支持密码验证、短信验证、扫脸验证三种验证方式修改密码。
41. 缴纳完车辆购置税后是否还需要开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地方补充)
您好,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自2019年7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新电子税局申报车辆购置税并缴纳完税款,系统自动生成并展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且支持下载、保存,并将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自动推送至公安机关。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通过以下方式打印:
一、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公众服务】-【公众查询】-【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输入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验证码进行查询保存打印。
2019年05月31日(含)前办理申报缴税的车辆,可在【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证明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二、电子税务局APP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首页下方【办&查】-【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选择开具“表格式”或“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选择缴款日期起止时间、开具类型、征收项目(车辆购置税),(已开具过完税证明,需要重新开具的,需选择“补打”)点击查询。勾选需要的完税证明信息,点击“开具”,将税收完税证明保存到手机再进行打印即可。
三、办税服务厅
您可携带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
42. 在新电子税务局申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什么不能修改申报信息?(地方补充)
您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申报信息均由费源主管部门(要素申报页面“主管单位名称”)核定,不允许缴费人自行修改。若信息有误,可拨打申报页面“主管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主管部门修改申报信息。也可点击征纳互动模块,人工客服处理。
43. 申报残保金扣款失败提示存在多个预算科目怎么处理?(河南)
您好,申报残保金扣款失败提示存在多个预算科目可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由税务人员手工选择预算科目进行扣款,电子税务局中暂时无法手动处理。
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
44. 在职职工人数不超过30人的企业申报残保金时如何填写减免性质代码?(河南)
您好,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按照政策规定,2015年2月之后注册登记,且“在职职工的人数”30人(含)以下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残保金优惠政策,电子税务局会根据纳税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相应栏次的内容,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残保金优惠条件,并自动带出减免性质和减免费额。
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在“补录式申报”中确认数据预填是否正确。若符合减免政策,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和减免费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申报成功。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可根据上述路径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页面,点击右上角“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申报”可对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等数据进行依次填写和修改,系统同样会自动带出减免性质和减免费额(若填写或修改后符合条件但未自动带出,可点击【暂存】重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若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为:35049901;若不符合上述政策,符合分档减缴政策的,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35013601。
45. 网上如何变更发票邮寄地址?(地方补充)
您好,发票邮寄配送地址和行政区划为税务登记中生产经营地址和行政区划。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线上办理:纳税人需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息变更,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变更后,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的登记信息,并在身份信息确认界面上方提示:“如无其他变更项目,您可直接点击确定,如有其他变更项目您可点击新增添加变更事项!”,点击【确定】。跳转至保存成功页面并提示:“已为您办理完成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即为办理成功。
二、线下办理:纳税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至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
46. 如何在新电子税局中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 (地方补充)
您好,如果您需要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公众服务】-【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进行查询。查询后系统显示查询结果的则表示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反之系统显示“暂无数据”表示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您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或【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在【资格信息查询】一栏中,可查看本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您可以通过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通过【首页】-【我要查询】-【公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以及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查询后系统显示查询结果中显示“纳税人资格”为“是”,“状态类型名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显示有效期起止以及主管税务机关的则表示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若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资格”为“否”,则表示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温馨提示:增值税纳税人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非一般纳税人,即为小规模纳税人。无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出具。
47. 企业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办理纳税人信息变更?(地方补充)
您好,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进入首页,点击右上角【身份切换】,选择对应企业后点击【切换】。切换到企业身份后点击【办&查】-【综合信息】-【信息报告及变更】-【涉税市场主体信息变更】,点击【添加变更项目】选择需要变更的项目办理即可。
48. 享受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如何申报?(地方补充)
您好,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您在进行环境保护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税种进行申报。
49. 工会经费可以并入工资薪金进行申报吗?(地方补充)
您好,工会经费无法并入工资薪金的个税申报;工会经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通用申报(工会经费)】功能菜单进行申报。
50. 技术转让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修改)专利申请权转让,按什么税目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您好,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按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缴纳;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价款的万分之三缴纳。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您在进行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税种进行申报。
51. 企业转让股票如何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您好,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上交所上市A股,按照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可互相代收上述税款。
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您在进行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税种进行申报。
52. 公司回购股东个人的股份如何缴纳印花税?(地方补充)
您好,个人转让公司股份印花税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缴纳:
一、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二、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按“证券交易”缴纳印花税,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您在进行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如已有税源信息,可跳过此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按要求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界面,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打开“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
53. 如果存在未办结事项,在新电子税务局中我应当如何操作?(地方补充)
您好,点击对应未办结事项详情中的【查看】,可展示具体的未办结信息,并根据提示进行相应业务办理。办理完结后,点击【刷新】可重新获取未办结事项。
具体根据不同提示,操作如下:
一、如存在未申报或逾期信息,未结事项详情中提示:“存在逾期未申报信息”,点击【查看】后可跳转至未申报详情页面。
二、如存在未办结的违法违章信息,未结事项详情中提示:“您存在未办结的违法违章信息,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点击【查看】后可跳转至违法违章信息详情页面。
三、若存在之前提交的业务,且该业务需要税务机关审核,系统提示“存在已发起未办结的事项”,您可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也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办&查】-【涉税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若需要查询新电子税局上线前老电子税局中发起的业务事项及新电子税局特色专区发起的业务事项,可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地方特色】-【特色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情况。
若通过以上操作方法均无法获取未办结事项信息,您可点击征纳互动中“人工”按钮进行转人工处理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为您查询办理。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
54.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在税务上是如何规定的?(地方补充)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流程在税务上是怎么规定的?(地方补充)
您好,应缴纳和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人、扣缴人),须按以下规定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事项。同时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费种核定工作。可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点击“补充应申报税费种信息”下的【新增】按钮进行新增,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新增。
缴纳人、扣缴人应在申报期内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附件填表说明填写。若企业符合差额扣除广告发布费的情形,允许从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的,应根据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逐一填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作为申报表附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缴纳人应将合法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加盖财务印章后编号并装订成册,作为备查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审核。
此事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理路径具体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二、办税服务厅(场所)
(一)办理材料:
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
(1)《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2份;
(2)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从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减除有关价款的提供广告服务的纳税人需提供《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2份(根据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逐一填列)。
2.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
(1)《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2份;
(2)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①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已向被扣缴义务人开具税票,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第二联;
②扣缴义务人汇总缴库开具税票,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第一联。
(二)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
55. 增值税未进行税(费)种认定,可以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报告吗?(地方补充)
您好,增值税未进行税(费)种认定,可以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报告。报告时,缴纳期限和申报期限则需要自行选择。
如需增加税费种认定,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点击“补充应申报税费种信息”下的【新增】按钮进行新增,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新增。
56. 在新电子税务局怎么申报没有登记税种的消费税?(地方补充)
您好,当您本期没有消费税税(费)种登记但是开具了相关涉及消费税品目的发票时,您可通过点击未申报提示或者办税缴费的功能菜单进行消费税的申报。若您既没有消费税税(费)种登记,本期又产生了涉及消费税的未开具发票收入,请先进行消费税税费(种)登记。
如需新增税费种认定信息,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补充税费种信息】-【新增】,可进行新增税费种操作,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新增。
57. 电子税务局App如何开具无欠税证明?(地方补充)
您好,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开具无欠税证明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首页】-【开具无欠税证明】或【办&查】-【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菜单。
二、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模块(当登录为企业身份时,如申请人不存在未办结事宜,跳转到无欠税证明预览界面,如申请人存在未办结事宜,则展示纳税人的未尽事项详情界面)。
(一)不存在未办结事宜
选择业务发生地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界面。点击“开具”按钮跳转“无欠税证明”下载界面,点击“下载”按钮,下载PDF格式表单。
(二)存在未办结事宜
显示未办结事项界面,点击“点击处理未办结事项”查看未办结事项明细。点击“查看《开具无欠税证明未尽事宜通知书》”,生成未办结事项通知书,点击“开具”按钮跳转通知书下载界面,点击“下载”按钮,下载PDF格式表单。
58. 电子税务局APP可以代开哪些类型的发票?(地方补充)
您好,电子税务局APP代开发票类型为数电发票,不再代开纸质发票;目前电子税务局APP支持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建筑服务”的数电票。
通过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数电普票代开业务。开具发票时“项目名称”不能自行填写,只能选择系统配置的项目名称。
59. 新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可以作废代开发票?(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发票申请作废】功能菜单作废代开发票;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作废代开发票申请】功能菜单作废代开发票。
【代开发票申请作废】模块仅支持作废未开具的数电发票代开申请,已开具的数电发票请通过电子税务局的【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发票代开红冲】功能或电子税务局APP的【办&查】-【发票使用】-【红字发票代开】功能申请红冲。代开非数电发票的冲红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60.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通用)代开的发票如何作废?(地方补充)
您好,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作废代开发票申请】模块进行代开发票作废。需要注意【作废代开发票申请】模块仅支持作废未开具的代开数电发票申请,已开具的代开数电发票不支持作废,纳税人可通过【办&查】-【发票使用】-【红字发票代开】功能申请红冲。
61. 在新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后,如何缴纳税款?(地方补充)
您好,若您在电子税务局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如需缴款可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银联缴款、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的方式进行缴纳税款。具体代开操作路径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查询】,点击【立即查询】进入“历史代开信息”界面,进入后可选择“发票种类”以及“代开申请日期起”查找到对应的待缴款代开发票信息,点击【缴税】进行办理。
二、电子税务局APP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查询】,选择票种和状态为“待缴款”的发票后,点击【查询】,选择对应的待缴款代开发票信息,点击【缴款】进行办理。
62. 新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可以代开建筑服务发票?(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发票】中“常用代开服务类型”下选择【建筑服务】模块办理代开业务;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建筑服务】模块办理代开业务。
63. 非承租方如何通过新电子税局APP代开出租不动产专用发票?(地方补充)承租人如何在新电子税局APP代开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地方补充)
您好,电子税务局APP(河南)目前暂未开通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的业务。出租方可携带资料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动产租赁增值税发票;或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模块办理办理纸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
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查询。
64. 如何在新电子税局APP中代开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地方补充 修改)
您好,河南省目前暂未开通新电子税局APP代开货物运输数电发票业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代开发票条件或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如需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普通发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模块办理;如需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模块查询。
65. 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的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是哪里? (地方补充)
您好,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的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理机构是主管税务机关。
一、办税服务厅
(一)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进行查询。
(二)所需办理材料为:
1.《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2份;
2.加工贸易手册复印件 1份;
3.代理进口协议复印件 1份。
二、电子税务局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代理进口货物证明】进入功能模块进行办理。
66. 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应如何办理?(地方补充)
您好,受托方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申请条件:以双委托方式(生产企业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均委托出口企业办理)从事的进料加工业务,委托进口加工贸易料件,受托进口企业及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交给委托方,委托方据此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办理材料:
(一)《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二)加工贸易手册复印件;
(三)代理进口协议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进行查询。
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代理进口货物证明】进入功能模块进行办理。
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67. 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应如何办理?(地方补充)
您好,委托方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申请条件:委托出口货物属于国家取消出口退税的,委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凭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对于委托出口货物不属于国家取消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不予办理。
二、办理材料:
(一)《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及申报电子数据;
(二)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进行查询。
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进入功能模块进行办理。
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68. 委托代征报告的办理地点?(地方补充)
您好,委托代征报告的办理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一、办税服务厅
(一)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进行查询。
(二)所需办理材料为:
1.《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 2份;
2.《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 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委托代征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时需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1份;
(2)委托代征人汇总缴库的需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1份。
二、电子税务局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委托代征报告】进入功能模块进行办理。
69. 附加税(费)申报的办理地点?(地方补充)
您好,附加税(费)申报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进行查询。
(二)所需办理材料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需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份;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需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2份;
3.增值税预缴申报需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2份;
4.消费税纳税人申报需提供《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2份。
二、电子税务局办理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或【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进行办理。
三、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7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哪申报增值税?(地方补充)
您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电子税务局APP可办理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及简易确认式申报。
一、办税服务厅
您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功能菜单进入办理申报。
三、电子税务局APP
目前电子税务局APP仅支持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及简易确认式申报模式。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办&查】-【申报缴纳】-【定期定期户自行申报】或点击【办&查】-【场景办税】-【简易确认式申报】进行办理。
71. 其他个人代开发票的地点是如何规定的?(地方补充)
您好,其他个人出租或出售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情形可在业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或出售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4年9月2日起自然人可以申请代开数电普票,具体路径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进行销售货物、服务请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办理,提供建筑服务请点击【建筑服务】。若您为出租不动产中的承租方,则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模块进行申请代开。
二、电子税务局APP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代开数电普票。销售货物、服务请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办理,提供建筑服务请点击【建筑服务】。
三、办税服务厅(场所)
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
72. 新电子税局如何查看风险疑点相关信息?(地方补充)
您好,您可通过以下路径查看风险疑点信息: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首页】-【我的待办】-【风险疑点】查看风险疑点相关信息;
二、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风险疑点查询】-【风险疑点清册】查看风险疑点相关信息;
三、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正式申报前,针对有多次使用该服务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税收政策遵从风险提示扫描结果查询】查询近期的风险提示服务信息。
7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异地不动产在哪里预缴增值税?(河南)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不动产所在地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一)以注册地企业的身份从“企业业务”入口进行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菜单进入预缴;
(二)以跨区税源登记身份,点击【企业业务】下方【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进行登录,登录后依此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进入预缴;
(三)通过【首页】上方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进入功能菜单进行预缴。
二、办税服务厅(场所)
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及联系电话。
74.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如何申报增值税?(地方补充)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您当期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进入功能模块进行办理申报。
在办理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填报界面,准确录入“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扣除本期发生的不动产销售额后的销售额。若扣除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同时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应依法纳税。
具体填报规则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附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进行申报,也可通过网址: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981/content.html进行查看申报表及填写说明。
75.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缴费后,在哪里开具票据?(地方补充)
您好,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缴费后,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模块开具票据,或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76. 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后非税收入票据有什么征管规定?(地方补充)
您好,税务部门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按照税务部门全国统一信息化方式规范管理。
缴费成功后,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模块开具票据,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
77. 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后如何进行申报缴纳?(地方补充)
您好,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应当依据林草部门核定的费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采取“林业部门核定并推送费源信息,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务部门将征缴信息回传林业部门”的征缴流程,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缴费人应携带林业部门开具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缴费通知,前往办税服务厅或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缴费,具体路径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地方特色】-【特色办税】-【其他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功能菜单进入申报页面进行申报。
二、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查询。
78. 河南省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的缴费方式有哪些?(河南修改)
您好,自2021年7月1日起,缴费人、代征单位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登录电子税务局(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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