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发票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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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自然人代开发票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21-06-14
纳税人归属地:河北
问题内容: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提供过一次书面证明,下次代开发票时还用再次提供书面证明吗?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有次数限制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6-1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纳税服务规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事项名称: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业务描述:
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办理材料:tgzl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