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事农林作物的种植、养护、收割等种植业中间环节服务,可以适用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捕捞业(简称“四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723917217452156928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4-08-27
尊敬的纳税人:
不可以。如果纳税人仅从事农林作物的种植、养护、抚育、收割等种植业中间环节服务,不符合个人或个体户从事“四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