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向中小微企业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是否仍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7315625904565129216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5-03-11
尊敬的纳税人:
向中小微企业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执行期限继续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2〕299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 2023〕245 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4〕19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5〕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