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租入不动产发生的装修费进项抵扣问题

2021-07-14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租入不动产发生的装修费进项抵扣问题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c5b494bfdc44d2f813f354f082b2184

问题名称:

租入不动产发生的装修费进项抵扣问题

留言时间:2021-07-12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根据2017年90号文提示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有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请问我司是一家新开业的电影院,既有一般计税业务又有免征增值税项目。那么租入的不动产发生的装修费可以全额抵扣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7-1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因此,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租金部分的进项税额可按上述规定执行,装修服务属于购进服务,相应的进项则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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