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申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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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21-10-30
纳税人归属地:贵州
问题内容: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需要申报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11-01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企业所得税需要申报,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无法判断您单独问“申报”的问题,无法回答。建议您持业务资料请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指引您。
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持相关资料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