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北京_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2021-11-23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b8de294078d9448bb7f8b4e225bd81fd

问题名称: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留言时间:2021-11-22

纳税人归属地:北京

问题内容:如果公司那房子出租给其他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谁来缴,承租人还是出租人?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2021-11-23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请参阅《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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