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均衡税:欲分跨国集团一杯羹
2016年04月05日
版次:07 作者:卓伟浩
近日,印度《政府年度财政报告》披露,来自政府和企业的8名代表成员组成的电子商务涉税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议,对没有在印度设立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线上服务,包括云计算、网络广告、软件下载和网络托管等在内的线上服务,按照总支付金额的6%~8%的税率征收“均衡税”。
近日,在《政府年度财政报告》中,印度财政部长阿伦·贾特里提出,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电子广告费用在1年内超过10万卢比的,需要按照支付总额的6%~8%代扣代缴“均衡税”。这为政府对几乎所有跨境电商的网络交易行为课税打下基础。当然,委员会的这项提议针对的是“企业对企业”的电商模式,所有涉及个人消费的电子商务交易均不在征税范围内。
据悉,委员会早在2016年2月就提交了提案,此举将对互联网巨头谷歌和脸书等产生巨大影响,许多主要依赖互联网广告创收的创业公司也将受到冲击。诸多网络公司表示不满,他们认为此举将大大提升他们提供一系列网络服务的成本。
政府和互联网公司各执一词
有专家指出,政府提出这项提案,一方面希望能够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以此来确保像谷歌、脸书和推特这样的跨国科技公司在本土大量吸金的同时,依法向政府缴纳足额税款。
据谷歌公司披露,其2014~2015年度在印度的收入高达410.8亿卢比,而脸书同期在印度创收12.35亿卢比。高盛投资公司预计,在2030年之前,印度的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将从当前的200亿美元上涨至3000亿美元,届时数字广告支出也将从5亿美元上升至150亿美元。据波士顿咨询公司在2015年1月的调查数据显示,到2018年,印度国内互联网用户数预计将从2014年6月的1.9亿人次剧增至5.5亿人次。数据结果还表明,2013年印度的互联网相关行业经济总量为600亿美元,在国民经济总值中占比3.2%,而这个数字将在2016年上升至1600亿美元,届时在GDP占比将达到4.6%。
谷歌、脸书和推特这样的跨国公司在印度没有常设机构。“很明显,印度政府正在向这些互联网巨头发难,既然他们的公司可以在印度获得如此巨额收入,又觉得征税对他们影响很大,那么为什么不干脆在印度设立一个常设机构呢?”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阿玛·吉星说。报告中提及的“均衡税”,无疑将促进这些互联网企业在印度设立常设机构,因为这样他们只需在印度缴纳所得税。这同时能够防止他们利用当前国际税收惯例存在的漏洞人为地安排避税。然而这当中也可能造成“双重征税”,这意味着印度政府如果要从他们的利润中分得一杯羹,还得准备合理的征税方案。
另一方面,互联网跨国公司辩解称他们在印度设立的公司已经在该国缴纳所得税和网络广告服务税,再缴“均衡税”违背税收原理。这些跨国公司向政府游说道,此举阻碍了印度的科技创新,也逼迫创业公司削减广告项目,将给印度的互联网科技和创业项目带来不良的影响。
各界对“均衡税”的开征褒贬不一 税务专家指出,“均衡税”的开征是基于国际反避税理论中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理论,目的是防止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这是包括印度在内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以及二十国集团成员国互相协调配合的成果。政府征收“均衡税”是为了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让这些跨国集团将其在本土赚到的钱上缴一部分给国家。
“印度在数字经济的征税方面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BMR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莎法丽·格拉蒂亚认为,“委员会针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提案非常全面,综合评估了对数字经济开征一项新的税种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国际税务咨询公司Nangia & Co的执行合伙人拉凯什·南吉尔称:“委员会的专家们提到从属于‘均衡税’电商交易的收入,不能同时从属于所得税收入,否则将造成‘双重征税’。”拉凯什还指出扣除支付网关和经许可的外汇交易商的支付金额,可以大大减轻支付者的纳税负担,建议开展这项工作以探索其可行性。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塞凯尔则认为:“10万卢比的起征点太低,应该提高。再者,如果跨国电商企业为印度本土提供的服务与为印度以外国家提供的服务相关联,那么‘均衡税’是否仍然适用尚有待商榷。”另一合伙人拉杰什·甘地则表示了担忧,他认为印度政府可能会为企业和个人消费者之间的电商交易免征规定设置更高的门槛,也有可能通过中间人或支付网关来收取这笔税款。他说:“将来,企业和个人消费者之间的电商交易也有可能需要缴纳‘均衡税’。”
而来自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辛格同样持谨慎态度,他认为这项课税可能面临法律上的挑战,而最终将是个人消费者来承担税款。“这项税收最终将会转嫁到个人消费者的身上,没有一家互联网公司愿意承担这笔税款。”他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