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线访谈_“税助发展 办好为民实事”在线访谈

2025-08-12
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福州市税务系统推动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将围绕“税助发展 办好为民实事”主题开展在线访谈。

时    间:
2024年07月09日 08:00 -09:00
嘉    宾:
涂林春、黄美、张颖华、刘雯、李颖、严冰





[主持人俊棠](2024-07-09 08:00)

  窗口办事就找944,欢迎大家收听由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主办、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先锋944承办的,福州上空唯一专业党群交流政务服务节目——党风政风热线,我是俊棠。

[主持人小营](2024-07-09 08:00)

  我是小营。

[主持人](2024-07-09 08:01)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税务系统以“讲党性、讲忠诚、讲担当”的政治站位,深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三大领域”,聚党心民心、提征管质效、释队伍活力,全面落实重点措施,以税收服务服务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起了广大听众朋友们的广泛关注。今天,我们就有幸请来了福州市税务局的六位嘉宾。首先为大家请出今天的带队领导,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涂林春同志。

[涂林春](2024-07-09 08:05)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们和网友朋友们好。我首先代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福州税务工作的广大听众朋友和纳税人缴费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感谢党风政风热线栏目为我们搭建了一个与广大听众朋友和纳税人沟通交流的平台。我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做好税费服务工作。

[主持人小营](2024-07-09 08:06)

  接下来继续介绍其他几位到场嘉宾:福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黄美副科长、福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张颖华副科长、福州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刘雯副科长、福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科李颖副科长、福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四级主办严冰

[主持人俊棠](2024-07-09 08:07)

  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节目的开始,我们来关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相关信息。我刚刚看了下,微信公众平台上有很多网友给我们留言,表示现在办税确实是越来越方便了。那么在这里能不能麻烦涂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带给我们哪些变化?

[涂林春](2024-07-09 08:09)

  好的,主持人。我们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办税缴费堵点难点问题,大力精简办税缴费资料,优化办税缴费流程,持续推动税费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转变,主要体现在:一是宣传辅导更精准了。从传统的线下辅导,到智能化的线上辅导,税企互动的渠道更广泛了,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智能咨询机器人“税博士”、常态化线上直播平台、征纳互动服务等日渐普及,税费政策推送更精准了。二是申报程序更精简了。之前我们陆续推出了“多税合一”申报、无纸化退税、报退合一等,我们还在不断优化我们的办税缴费系统,为纳税人带来更多预填办、确认办、智能办的场景。三是发票使用更便利了。从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到开展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再到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与此同时,申领、变更、代开等多种业务都实现网上办理,大大节省纳税人的时间成本、管理成本。四是诉求响应更及时了。聚焦涉税费高频热点诉求,进一步紧贴企业群众实际需求,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设置“税悦工作室”,采取“现场直办、专家领办、跨部门联合办”的方式“一站式”解决纳税人的涉税诉求。为了让纳税人更省时、省力、省心,我们还升级推出“线上税悦工作室”,“线对线”“屏对屏”给纳税人排忧解难,提高诉求解决效率。

[李颖](2024-07-09 08:11)

  首先要明确的是,不存在“生产方交增值税、消费方要交消费税,等于双方都得要交税”的情形。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劳务和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行为征税,而消费税则是针对特定货物的销售行为征收的一种税,两者都是以货物的销售方作为纳税义务人,不存在消费方缴纳消费税的情形;增值税是一种普遍征收的税种,体现公平中性,而消费税则属于个别征收的税种,主要是针对列明的高端奢侈品、稀缺资源消费品和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征收,强调引导消费、保护环境等绿色理念;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两者税收负担机制不同。目前网上有关消费税改革的解读较多,但均属个人看法。待正式文件发布后,我们将及时公布,请大家从官方渠道获取政策信息。

[主持人小营](2024-07-09 08:11)

  我们看到网友在陆续给我们留言。我们先看网友“曹坤”的留言。最近看到网上大V在解读消费税的改革,等于就是生产方交增值税、消费方要交消费税,等于双方都得要交税,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们的直观的感受是没有减税,能不能请嘉宾给我们解读一下。

[主持人俊棠](2024-07-09 08:15)

  刚刚涂局长提到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过去我们说“最多跑一趟”,现在可能我们越来越多的事项一趟都不用跑了。我们接进热线——

[张女士](2024-07-09 08:16)

  我已经从上一个公司离职了,但在上一家公司的系统里还是财务负责人身份,该怎么办?

[刘雯](2024-07-09 08:17)

  您可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或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进入页面后,系统会展示申请人关联的全部企业信息,在需要解除关联的企业栏次点击【解除关联】,选择需解除的身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解除原因即可。

[林女士](2024-07-09 08:18)

  我收到了一张数电发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面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可以作为税收凭证吗?

[刘雯](2024-07-09 08:19)

  可以的,数电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林女士](2024-07-09 08:21)

  既然不用加盖发票章也能作为凭证,那么在我平时收到数电票怎么辨别真伪?

[刘雯](2024-07-09 08:22)

  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项发票查询——发票查验或者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数电票信息。

[李女士](2024-07-09 08:23)

  我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的申报表没带有电子章了,是不是只能前往办税厅盖章呢?

[刘雯](2024-07-09 08:25)

  新电子税局暂未开通加盖电子签章功能,目前可通过新电子税局首页上方【地方特色】进入,点击【特色办税】—【全渠道申报查询】进行操作处理,通过该模块可查询往期申报表数据(支持下载打印2019年后数据),下载的申报表有加盖福建税务电子签章。

[芸芸众生](2024-07-09 08:26)

  买方是进项税,卖方是销项税,卖方不开票不就是隐匿了收入吗,那买房收购少了进项,就要多交税了,买方支付了税点,卖方开票之后就确认了销项,就必须要交税,是不是这样?

[李颖](2024-07-09 08:27)

  首先,卖方销售货物,都应该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如实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是否开具发票和是否取得销售款不是卖方完成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的判断标志与前置条件。同时,我们鼓励广大买方朋友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卖方索取发票;卖方也负有向买方开具发票的义务。

[微信网友](2024-07-09 08:28)

  在淘宝买东西,但是向商家索要发票的时候,商家要让消费者补缴5%的税点,想问下这样是不是合理的?

[李颖](2024-07-09 08:29)

  商家的做法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淘宝卖家在淘宝平台卖东西,都要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如实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向买家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未如实申报、缴纳税款,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呼吁广大买家在平台购物时,要记得向卖家索取发票,以维护自身权益。需要的提醒的是,商家销售货物,税率为13%或9%,征收率为3%,不存在“5%的税点”。

[大头](2024-07-09 08:31)

  在福建税务APP上,因为个人所得税开票,因为当时公司名字开错了,当时也缴税了,现在要怎样把开错的票撤销,已经交的税款怎么退回来?

[李颖](2024-07-09 08:31)

  您可以通过访问福建税务APP上的“【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红字普通电子发票代开】”模块,选择“红冲申请”办理增值税红字普通发票代开。完成红字发票开具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模块,点击选择【代开发票预缴退税】办理退税。

[减肥中](2024-07-09 08:32)

  租房合同期已经满了,但是房东不退押金,想要求房东开发票,我有没有权利要求房东这样做?

[李颖](2024-07-09 08:3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买卖双方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额为卖方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卖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买方如实开具发票。

[微信网友](2024-07-09 08:36)

  这位朋友他是一个餐饮个体工商户,核定每月有2万每季度6万的免税,我开了11万的发票,需要交多少的个人所得税?

[严冰](2024-07-09 08:37)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都是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需要根据年度收入、享受其他优惠等情况综合来看,如果他同时有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如果有从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主持人](2024-07-09 08:39)

  他这样有6万的免税,同时也可以享受减半征收,是不是就不需要缴什么税了?

[严冰](2024-07-09 08:40)

  6万是核定每月2万的季度营业额,依据的是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如果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税务机关将自动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如果是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和应补(退)税额。

[主持人](2024-07-09 08:41)

  那他这个政策跟个体工商户所从事的行业有没有关系,比如有的做餐饮,有的做母婴之类的,是都可以享受吗?

[严冰](2024-07-09 08:41)

  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的行业没有关系,且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叶先生](2024-07-09 08:42)

  比如我们从父母这边继承一套房产,我们想再出售,我本身自己已经有一套房产,再继承过来属于二套房,现在要出售的话如何缴税?

[严冰](2024-07-09 08:4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您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转让二套房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主持人](2024-07-09 08:43)

  税点是多少?

[严冰](2024-07-09 08:4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转让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税率为20%。

[主持人](2024-07-09 08:45)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下我们微信公众平台上一些网友的留言。我们来看这位“巡山小妖”的网友的问题,自己工资是24000,到手是20000,想问下这个是不是没有扣除专项附加,他有两个娃娃在读书,同时也在供房,想问问是不是可以扣除一部分?

[严冰](2024-07-09 08:45)

  您可以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看本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情况,如果平时预扣预缴未填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扣除。根据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您和爱人商量,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对每个子女可以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您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您和爱人商量,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您可以根据您个人和家庭实际情况享受扣除。

[瑞海妈妈](2024-07-09 08:48)

  我的孩子已经超过3岁了,但是还没有到入园的时间,像我这样子孩子在这个时间断可以享受扣除优惠吗,选择什么项目扣除?

[严冰](2024-07-09 08:49)

  您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

[林女士](2024-07-09 08:50)

  我是一个自谋职业人员,这个月刚在医保办理灵活人员医保登记,听说现在医保费要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要什么时间办理?

[张颖华](2024-07-09 08:50)

  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费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灵活人员可以选择按月缴费或者一次性缴半年费款,这也是满足缴费人多样需求及减轻灵活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压力。您是7月份刚参保的,应该在7月5日前缴足当月的费款,也可以将包括当月费款在内的下半年(7月至12月)医保费缴清。因为,当月5日医保未缴费的,医保部门会冻结医保卡,待到账后恢复医保卡功能,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能进行手工报销。如果您还没缴费,尽快缴款了,以免影响医保卡的使用。

[胡女士](2024-07-09 08:52)

  我小孩今年要上小学,因为我爸的房子是学区房,他的房子要赠与给我,要交什么税吗?如果只转让51%的份额是不是可以少交点税?

[黄美](2024-07-09 08:53)

  个人间房产赠与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但父亲房产无偿赠与给子女,属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目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都有相应的免税政策,所以父亲不用缴税,但子女做为受赠方要按3%来缴纳契税。 如果只转让51%的话我们的契税计税价格是按房屋总价格的51%计算,所以是会少缴税的。

[主持人俊棠](2024-07-09 08:55)

  时间过得很快,回答完这问题之后,今天节目的内容也接近尾声了。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对听众朋友和网民朋友的提问不能在现场一一答复,还恳请大家给予谅解,需要进一步了解政策变化和操作要求的朋友可以拨打0591-12366,或关注“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节目的最后,有请今天的带队领导说一下上线感想。

[涂林春](2024-07-09 08:56)

  谢谢主持人!感谢听众朋友们、微信网友们积极地参与,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的持续关注!下一步,福州市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按照深化拓展“三争三领”行动要求,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纳税人缴费人的倾情服务者,以更实作风、更大力度、更优举措提高“好办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节目结束后,我们将对听众留言的问题,请税务专家逐一给予认真、详细的解答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给节目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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