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4-12-26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数电发票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若取得了带有发票专用章的数电发票,是由于纳税人自行在转换为PDF格式过程中进行的设置,是否影响发票使用?不是数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上加盖了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1-0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数电发票以税务数字账户电子文件交付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厦门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