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操作实务手册
目录
本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行业实务编纂而成。本手册作为协会一项课题研究成果,旨在形成基金行业会计核算业务方面的最佳实践。本手册遵从《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通过汇集基金行业内的通用做法与成熟经验,针对基金主要涉及的各类投资品种,分别按主要核算内容、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三个部分描述相关会计核算问题,并在主要账务处理部分对不同业务场景下的具体账务处理提出实操层面的建议。本手册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证明其会计核算正确性或运作合规性的必然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形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或进行复核,不宜不做任何业务判断就按照本手册操作。
在基金的会计核算业务中,特别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二)基金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确保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相关、明晰及可比。
(三)本手册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服务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四)可以按照本手册的建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具体见附录1)。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或合并会计科目。对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明细科目。
(五)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三类。货币市场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出售为目标的,将相关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基金具有中短期寿命期或需满足开放申购和赎回要求的,其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通常为交易性而不符合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因此,基金通常将所投资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当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对此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基金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通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确需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况下,相关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规定执行。
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准确认损失准备。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基金确定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即处于第一阶段)。
(六)基金通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在基金估值日,
基金因所持有的外币资产或负债估值涉及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可参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其他可以反映公允价值的汇率进行估值。
(七)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实际缴纳税金与估算的应交税费有差异的,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支付日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八)通常情况下,对基金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收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不进行分配。
(九)基金的会计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基金首期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相关年度的12月31日止,基金末期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相关年度的1月1日起至基金合同终止日止。
(十)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为满足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等需要的,编制现金流量表并向母公司报送。编报的会计报表,一般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报表重
要项目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以及公允价值披露等内容。
(十二)向外提供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名称、基金名称、基金合同生效日期、报告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基金管理人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
(十三)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基金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档案,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基金的会计档案的立卷、保管、调阅、销毁以及保管期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基金会计档案的安全、可靠保存。
一、主要核算内容
本章节所称股票,是指基金投资的境内交易所上市A股、股转系统挂牌的新三板股票与两网及退市板块股票、通过港股通投资的港股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在境外交易所上市股票等法规允许基金投资范围内的股票(含存托凭证)。本章节所称股票投资业务包含股票交易、新股申购以及因投资股票而产生的估值增值、计息计费、公司行为、资金交收等相关业务。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按照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股票交易的备付金和预付款。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按照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股票交易的风控资金。 |
1102 | 交易性股票投资 | 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股票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1108 |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 | 退市/摘牌股票–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退市/摘牌股票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1203 | 应收股利 | 按照股票代码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股票交易的应收现金股利。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股票交易过程中应付的各类交易费用。 |
3003 | 证券清算款 | 按照不同登记结算机构或 | 核算股票交易、新股申购、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证券交易对手方增设明细科目,按照股票交易、新股申购、公司行为与证券组合费分别核算。 | 公司行为以及发生证券组合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 | ||
3102 |
衍生工具 | 下设权证投资二级科目,按照类型(认沽/认购)、成本、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权证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差价收入、股利收入、股票交易产生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分别核算基金卖出股票和持有股票获得现金股利实现的收益,及基金股票投资产生的交易费用。 |
6605 |
其他费用 | 按照持有港股通证券产生的证券组合费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港股通证券产生的证券组合费。 |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初始确认
买入股票资产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申购新发或增发股票时,于资产确认日按发行价格和获配数量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债转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确认的股票投资参照“债券(含同业存单)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章节的账务处理,
通过权证、期权行权确认的股票投资参照“衍生工具投资业务”章节中关于权证、期权行权相关的账务处理。
1、买入股票,于交易日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1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2
2、股票申购(网上申购、网下申购、市值配售、公开配售、增发等)
(1)申购款确认日
借:证券清算款–新股申购款
贷: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5
(2)资产确认日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6投资收益–交易费用7证券清算款–退款8
贷:证券清算款–新股申购款
1数量取成交数量;成本金额按股票公允价值(港股通投资的股票,金额为轧差数)进行确认。
2金额按发生的相关费用确认。
3按应付的交易费用确认。
4金额按应支付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6数量取中签数量,金额按中签金额确认。
8适用于实际确认的申购新股金额小于已经预交收的申购款的情况。
9适用于实际确认的申购新股金额大于已经预交收的申购款的情况。
在基金估值日,基金投资的股票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估值增值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11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估值减值
(三)终止确认
当基金持有的股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股票进行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的股票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1、卖出股票,于交易日借:证券清算款14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15
贷: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16
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19
12金额=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
14交易日应收取的证券清算款。
17按结转的股票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2、同时,将原计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
(四)公司行为
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和现金分配比例,计算确定股息红利所得计入股利收入。对于行使股票选择权的现金红利,于股票股利确认日(新获股票注册登记日),按行权股票数量和以股代息价格,计算确认股票成本。
股票持有期间获得股票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于除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后的,在除权日按所配的股数确认未流通部分的股票投资,与已流通部分分别核算。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前的,按照权证的有关原则进行核算。
股票持有期间发生现金收购行为时,于缴款清算日,按被收购数量确定减少的股票数量,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股票结转成本。股票持有期间发生老股或新发股份进行吸收合并时,于清算日,按吸收方股票当日公允价值和转换后数量确认股票成本,若吸收方股票当日公允价值难以获得,可按被吸收股票当日公允价值确认股票成本。
20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
股票持有期间发生合并、拆分行为时,于除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合并、拆分比例,计算确定减少、增加的股票数量。
股票持有期间发生退市/摘牌行为时,于退市/摘牌日,对股票进行终止确认。
股票持有期间发生主动退市并给予投资者现金选择权时,在申报期间内完成有效申报后,有权将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于行权日,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股票结转成本。
股票退市/摘牌后发生重新上市/挂牌行为时,于重新上市/挂牌日/确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票数量确定增加重新上市/挂牌的股票数量,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股票结转成本。
股票持有期间发生转板行为时,于转板日,对转板前的股票进行终止确认。对转板后的股票按转换数量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股票结转成本。
股票持有期间发生股票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于赔付发放日计入投资收益。
1、现金红利派发–不含选择权
(1)除权日
借:应收股利21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21按应收的股利金额确认。
投资收益–股利收入24
2、现金红利派发–含股票选择权
(1)除权日
借:应收股利25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2)股票股利确认日
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3)现金红利到账日
投资收益–股利收入30
3、送股31或转增股份,于除权日
(1)自身股份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32
22按实收股利确认。
27金额=除权日应收股利*行权股票数量/除权股票数量。
29剩余金额,即除权日凭证借方应收股利金额-股票股利确认日贷方应收股利金额。
32金额=0.01,派送他股时,金额=被派送股份收盘价*除权数量,数量=除权数量(按比率计算)。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33
(2)他股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实际到账股数与已确认股数存在差异的,通过上述分录进行调整。
4、配股业务
(1)除权日在缴款截止日之后的配股业务
①配股行权日
借:证券清算款–新股清算款
贷:证券清算款–非T+1清算款②缴款日
借:证券清算款–非T+1清算款34贷: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③除权日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35贷:证券清算款
(2)除权日在缴款截止日之前的配股业务(含供股业务)于除权日:
借:衍生工具–权证投资–成本36借:衍生工具–权证投资–成本37
33金额=-0.01,无数量。
36金额=0.01,数量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确认。
权证投资的估值、行权确认、买入卖出、到期作废参照“衍生工具投资业务”章节的相关核算处理。
5、公司收购–现金收购
(1)缴款清算日借:证券清算款38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39
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42
(2)同时,将原计入被收购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3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
6、公司收购–老股或新发股份收购
(1)清算日44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45
贷: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46
39金额由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数量取成交数量。
41适用于相关应付交易费用(若有)的列支。
43按结转的原计入被收购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
44通常为股份变动日,若有其他可以表明股份收购完成的依据,亦可按照该依据确定资产确认日。
45金额按吸收方股票当日公允价值和转换后数量确认。当吸收方股票当日公允价值难以获得时,可按被吸收股票当日公允价值确认。
(2)同时,将原计入被收购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9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7、合并,于除权日
实际到账股数与已确认股数存在差异的,通过上述分录进行调整。
8、拆分,于除权日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
–成本52
–成本53
实际到账股数与已确认股数存在差异的,通过上述分录进行调整。
9、因发行人违规等问题而产生的现金赔付于赔付资金到账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
47按结转的股票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49按结转的原计入被收购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
52金额=0.01,数量=拆分获赠数量(按比率计算)。
(1)股票退市/摘牌日
借: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退市/摘牌股票–成本54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退市/摘牌股票–估值增值5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56
贷: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57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58
(2)股票退市现金选择权借:银行存款/证券清算款59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60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应付交易费用61
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62
同时,将原计入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3
54按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与数量确认。
55按结转的股票投资估值增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57金额由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数量为股票退市/摘牌前的持仓数量。
60金额由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数量取成交数量。
63按结转的原计入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64
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6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
贷: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退市/摘牌股票–成本66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退市/摘牌股票–估值增
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退市/摘牌股票6711、股票转板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68
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6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
贷: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70
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71
12、股票欺诈发行先行赔付借:银行存款/券商保证金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72
64金额按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确认,数量按重新上市/挂牌后登记的数量确认。
65按结转的股票投资估值增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68金额按结转的转板前股票投资成本确认,数量按转板后登记的数量确认。
69按结转的转板前股票投资估值增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71按结转的转板前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73
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74
贷: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退市/摘牌股票–成本75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退市/摘牌股票–估值增值
投资收益–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退市/摘牌股票76
(五)计费与计息
股票投资的计费是指在港股通买入持有期间计提的证券组合费等相关费用,计息是指对港股通预付款、港股备付金、风控资金等账户余额计提利息。
1、港股通股票的证券组合费等在股票买入持有期间需计提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费用–证券组合费等
贷:证券清算款–证券组合费等77
2、港股通预付款、港股通备付金、风控资金等账户余额计息、结息参照“存款与短期借款类业务”章节中关于计息、结息的账务处理。
73金额按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确认,数量按上市后登记的数量确认。
74按结转的股票投资估值增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75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数量取股权上市数量。
76按上市股票确认成本和股权历史成本的差额确认收益。
77按应付金额确认。
股票投资的资金交收包括交易资金、风控管理资金、公司行为资金、组合证券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及其他非交易资金的交收。
1、一般证券清算款交收
(1)应收款项资金交收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贷:证券清算款78
(2)应付款项交收做相反会计分录。
2、港股通交易等通过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预付或暂收款项交收
(1)通过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预付款项交收日借:结算备付金–港股通预付款等79
贷:银行存款
(2)预付款项结转日借:证券清算款
贷:结算备付金–港股通预付款等
(3)通过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暂收款项交收日借:结算备付金–港股通备付金等
贷:证券清算款(4)暂收款项结转日借:银行存款
贷:结算备付金–港股通备付金等80
78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79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80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3、港股通风控资金等调入调出存出保证金账户业务81
(1)调入保证金账户
借:存出保证金–风控资金等82贷:银行存款
81适用于交收过程中需缴纳风控资金的情况。
82风控资金金额=本日应缴金额-上日已缴金额。
一、主要核算内容
(一)本章节所称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是指基金投资的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在境外交易所上市债券等法规允许基金投资范围内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本章节所称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包含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交易、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兑付、债券行权以及因投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而产生的估值增值、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利息、交易费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减值、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违约等相关业务。
(二)本章节所称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根据基金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约定,将其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基金估值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基金估值日按摊余成本计量;
3、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基金估值日按实际利率摊余成本估算的公允价值计量,并每日计算偏离金额和偏离度。由于该类基金对于持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计量仍为公允价值,因此无需考虑
减值的计提。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处理参见对应的业务章节。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按照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债券交易的备付金和预付款。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按照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预发行交易期间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和价差保证金。 |
1102 | 交易性股票投资 | 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股票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1103 |
交易性债券投资 |
成本 | 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的实际成本及数量。 |
估值增值 | 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估值增值或减值),以及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中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时的调整差额。 | ||
面值 | 核算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债券的面值及数量。 | ||
利息调整 | 核算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债券的利息调整。 | ||
应计利息 | 核算除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以外债券投资应收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取的利息。 | |||
国债预发行投资科目,按照交易场所、品种等分别设置成本、估值增值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 核算国债预发行交易期间基金持有的国债投资的数量、成本、估值增值等。 | ||
1104 |
交易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成本 | 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实际成本及数量。 |
估值增值 | 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估值增值或减值),以及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时的调整差额。 | ||
面值 | 核算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面值及数量。 | ||
利息调整 | 核算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调整。 | ||
应计利息 | 核算除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以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 | ||
111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 | 面值 | 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的面值及数量。 |
利息调整 | 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的利息调整。 | ||
应计利息 | 核算除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以外债券投资应收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取的利息。 | |||
减值准备83 | 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的减值准备。 | ||
111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面值 | 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面值及数量。 |
利息调整 | 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调整。 | ||
应计利息 | 核算除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以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 | ||
减值准备84 | 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减值准备。 | ||
1204 |
应收利息 | 按照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在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交易中应付的相关费用。 |
2221 |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贷款服务 | 核算当前纳税期内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增值税应税贷款服务收入产生的应纳税额。 |
附加税,设置“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当前纳税期内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增值税产生的附加税应纳税额。 | ||
3003 |
证券清算款 | 增设明细科目,按照对手方分别核算,设置“非T+1清算款”科目进行国债预发行期间核算。 | 核算因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交易、付息兑付、行权等业务而发生的,应与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对手方办理资金结算的款项,以及 |
83本科目核算相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总额,可不按照减值阶段设置明细科目,而在台账中分阶段列示各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减值准备的明细金额。
84本科目核算相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总额,可不按照减值阶段设置明细科目,而在台账中分阶段列示各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备的明细金额。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国债预发行交易期间待清算资金。 | |||
6011 |
利息收入 | 按照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收入。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以及国债预发行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国债预发行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利息收入–按照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包括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利息收入。 |
差价收入–按照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买卖、行权、兑付等交易实现的差价收益。 | ||
国债预发行 | 核算国债预发行期间买卖差价的收益。 | ||
交易费用–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 | ||
6702 |
信用减值损失 | 按照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明细核算。 | 用于核算和反映基金持有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减值损失。 |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1、初始确认
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时,于交易日按买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取得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申购新发或增发债券时,于资产确认日按发行价格和获配数量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进行债券转托管交易时,于转托管成功日将转出债券的成本、估值增值(减值)、应计利息等科目转至转入债券对应科目项下,转托管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买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包括分销买入,配债等交易)
①交易日
借: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85投资收益–交易费用86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87贷:应付交易费用88
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89
②资金交收日
借:证券清算款90
87按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应计利息(若有)确认。
89按实际支付银行存款或应支付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贷: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2)债券申购(网上申购、网下申购)
①申购款确认日91
借:证券清算款–新债申购款
贷: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92
②资产确认日
借: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93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94投资收益–交易费用95
证券清算款–退款/银行存款96
贷:证券清算款–新债申购款97证券清算款–补款/银行存款98应付交易费用99
(3)债券转托管100
①转托管成功日
借: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转入债券)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转入债券)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转入债券)
92按应缴申购款(保证金)金额确认。
94按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应计利息(若有)确认。
96适用于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小于已经预交收的申购款的情况
98适用于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大于已经预交收的申购款的情况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101(转出债券)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102(转出债券)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103(转出债券)
②债券转托管费用确认日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104
贷:应付交易费用/证券清算款
2、后续计量
(1)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期间,每日计算应计利息并计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①每个计息日,计算当日应计利息
借: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105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06
102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103按转出债券所包含的应计利息金额确认。
105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贴现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确认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06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资产管理产品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的,在持有期间可以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将扣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可以将包含利息的公允价值变动额汇总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在初始确认债权投资时作出上述选择并一致应用于类似债权投资,不得随意变更。通常情况下建议计入投资收益。
②每个计息日,在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税的情况下,计算当日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增值税抵减10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款服务108
附加税的会计处理参见“基金费用、收益分配等其他业务”章节中的计提附加税部分。
③派息除权日
借:证券清算款109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
④资金交收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证券清算款110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增值税抵减111
⑤若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存在差异,且该差额利息收入应税的情况下,计算当日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增值税抵减112
107贷方红字。
108当日应交增值税=ROUND(当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1+征收率)×征收率,2)
111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款服务
(2)在每个基金估值日,基金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估值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①估值增值
借: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113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估值减值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114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终止确认
当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1)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①交易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115投资收益–交易费用116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117
113金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上一估估值增值余额。
114金额=上一估估值增值余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
115按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或应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117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数量取成交数量。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118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119应付交易费用120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21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2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②资金交收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证券清算款123
(2)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到期兑付/分次还本
①债券兑付日
根据兑付金额中的还本部分: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124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125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126
118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119按卖出价款中包含的应计利息(若有)确认。
122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126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27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8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根据兑付金额中的利息部分:
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129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30
若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存在差异,且该差额利息收入应税的情况下,计算当日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增值税抵减13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款服务
②资金交收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证券清算款132
128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兑付/分次还本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130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
132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发生债转股业务时,于转股日按可转换/可交换股票和转换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转股行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因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而享有的回售权,于债券回售申报确认日将回售确认的份额与未申报回售的份额分别核算,将回售申报确认部分按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回售资金发放日根据回售价格按债券兑付进行核算。因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行使赎回权而导致终止确认的,参考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回售行权资金发放日进行会计处理。
(1)可转换/可交换债券转股行权,于转股当日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135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136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137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138应付交易费用139
133按可转换/可交换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数量取已转换/交换股票数量。
138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的债券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40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1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2)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回售行权
①债券回售申报确认日
借: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142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143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
根据回售金额中的本金部分: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144投资收益–交易费用145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146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147
141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142金额=当日按公允价值确定的估值增值余额-上一估值日估值增值余额。
143金额=上一估值日估值增值余额-当日按回售价确定的估值增值余额。
146金额按回售比例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数量取回售数量。
147按回售比例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的债券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48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9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根据回售金额中的利息部分:
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150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51
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违约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发生实质性违约时,以预期可收回情况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成本、估值增值、应计利息均为其公允价值的一部分,应当整体评估其公允价值的合理性。当违约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终止确认。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或利息兑付违约和回购违约本身不足以构成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在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前提下,若管理人预期应计利息无法收回,可停止计提应计利息,对于已经计提的利息,其中属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公允价值的应计利息部分,可以通过回冲应计利息
148按轧差金额确认。
149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151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
后利息增值税的处理应考虑税法相关要求。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兑付违约后已有生效的处置/偿还/重整方案的,可以根据方案计算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包括重新计提应计利息)。
6、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退市于退市日:
借: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成本(退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应计利息(退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估值增值(退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原上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估值增值(原上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原上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每日计算应计利息并计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在每个基金估值日,基金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估值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后续计量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参见“其他投资”章节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投资的部分。
(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1、初始确认
基金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而持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对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同现金流进行合同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SPPI)测试通过后才能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买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时,于交易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买入成本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的差额计入利息调整。
申购新发或增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时,于资产确认日按发行价格和获配数量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买入成本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的差额计入利息调整。
进行债券转托管交易时,于转托管成功日将转出债券的面值、利息调整、减值准备、应计利息等科目转至转入债券科目项下,转托管发生的费用计入转入债券的成本。
(1)买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包括分销买入,配债等交易)
①交易日
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152
息153
152数量取成交数量,金额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进行确认。
153按债券(非贴现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交易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应计利息(若有)确认,贴现债买入不包含应计利息。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
息调整156②资金交收日
借:证券清算款157
贷: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2)债券申购(网上申购、网下申购)
①申购款确认日158
借:证券清算款–新债申购款159
贷: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②资产确认日
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16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
息161
证券清算款–退款/银行存款162
贷:证券清算款–新债申购款
证券清算款–补款/银行存款163
154按实际支付银行存款或应支付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156按轧差金额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160数量取中签数量,金额按中签债券的面值确认。
162适用于实际确认的申购新债金额小于已经预交收的申购款的情况。
163适用于实际确认的申购新债金额大于已经预交收的申购款的情况。
应付交易费用16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165
(3)债券转托管,于转托管成功日
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166(转入债券)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167(转入债券)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备168(转入债券)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169(转入债券)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170(转出债券)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171(转出债券)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备172(转出债券)
166数量为转入债券数量,金额按转入债券面值确认。
171按转出数量移动加权平均计算结转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金额确认。
172按转出数量移动加权平均计算结转的债券投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173(转出债券)
应付交易费用174
2、后续计量
(1)持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期间,每日按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应计利息、并按实际利率与账面余额计算利息收入,差额计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科目。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①每个计息日,计算当日利息
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
整176
贷: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77
②每个计息日,在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税的情况下,计算当日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
贷: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增值税抵减178
173按转出债券所包含的应计利息金额确认。
175债券(非贴现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计利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贴现债应计利息为0。
177按账面余额/摊余成本(已发生减值时使用摊余成本=面值+利息调整+减值准备,未发生减值时使用账面余额=面值+利息调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款服务179
附加税的会计处理参见“基金费用、收益分配等其他业务”章节中的计提附加税部分。
③债券派息除权日借:证券清算款180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
对于已过付息期尚未收到的利息:借:应收利息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
④资金交收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证券清算款181
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82
(2)基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计量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9当日应交增值税=ROUND(当日利息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1+征收率),2)×征收率
180按付息期间应计利息确认。
181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182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
借:信用减值损失–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83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备
3、终止确认
当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1)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到期兑付/分次还本
①债券兑付日
根据兑付金额中的还本部分: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18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
备185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187
信用减值损失–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88根据兑付金额中的利息部分:
183若为损失准备转回,则借方红字。
185按兑付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比例结转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
186数量取实际兑付的数量,金额按实际兑付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确认。
187按兑付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比例结转的利息调整金额确认。
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189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
利息
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90②资金交收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贷: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91
(2)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①交易日
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192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1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备19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196
应付交易费用197
189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债券利息金额确认。
190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
191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
193数量取实际卖出数量,金额按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面值确认。
194按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数量比例结转的利息调整金额确认。
195按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数量比例结转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98
②资金交收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证券清算款199
4、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行权
对于行使回售权的债券,于债券回售申报确认日无需做特殊处理。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回售资金发放日根据回售价格按债券兑付进行核算。
(1)根据回售金额中的本金部分: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200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20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备203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204
(2)根据回售金额中的利息部分: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205
198按轧差金额确认。
201数量取回售到账的债券数量,金额按实际回售到账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确认。
202按实际回售到账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比例结转的利息调整金额确认
203按实际回售到账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比例结转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
205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债券利息金额确认。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
利息
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206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违约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发生违约时,减值准备参照减值计量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已发生信用减值情况下的摊余成本计算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收入,其中已转入其他应收款的应收利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准备:
(1)计提减值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207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备
(2)计息业务
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
整20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备
206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
208债券(非贴现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计利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贴现债不计算应计利息。
209根据债券(非贴现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的差额计算利息调整金额。
6、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退市于退市日:
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投资–面值(退市/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债券)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投资–利息调整(退市/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债券)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投资–减值准备(退市/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债券)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投资–应计利息(退市/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债券)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原上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原上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备(原上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原上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每日按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应计利息、并按实际利率与账面余额计算利息收入,差额计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科目。在持有期间,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计量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后续计量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参见“其他投资”章节中
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投资的部分。
(三)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对于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其持有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初始确认、终止确认、行权的账务处理方式参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段仅列示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后续计量和存在的特殊业务。
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每日按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应计利息、并按实际利率与账面余额计算利息收入,差额计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科目。如相关法规规定对基金收到的债券利息扣税的,基金在收到派息款时,应考虑适用税率等因素。
1、每个计息日,计算当日利息。
借: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210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211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212
2、每个计息日,在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税的情况下,计算当日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
贷: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增值税抵减213
210债券(非贴现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计利息,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贴现债应计利息为0。
212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款服务214
附加税的会计处理参见“基金费用、收益分配等其他业务”章节中的计提附加税部分。
3、债券派息除权日借:证券清算款215
贷:交易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应计利息
4、资金交收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证券清算款216
固定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定期计算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之间的偏离程度,并定期测试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确定方法的有效性。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公允价值。
国债预发行交易,是指在记账式国债招标日前特定期间进行交易,并在国债招标完成后进行交收的债券买卖行为。国债招标日前特定期间的上交所交易日,可以进行国债预发行交易。
214当日应交增值税=ROUND(当日利息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1+征收率),2)×征收率
215按付息期间应计利息确认。
216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1、基金投资国债预发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项目列报。基金参与国债预发行交易,需要对预发行交易期间的债券进行初始或终止确认。国债预发行交易期间因买卖价差产生的收入以“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项目列报。
国债预发行交易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以证券账户为基础核算单位向结算参与人收取的保证金,以“存出保证金”项目列报。
2、国债招标日闭市后,中国结算对预发行交易进行证券交收及资金清算交收,国债预发行交收产生的损益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项目列报。
3、如财政部取消当次国债发行,已达成的国债预发行成交作无效处理。中国结算不进行交收,已缴纳的保证金相应退回,对预发行期间交易的债券进行终止确认,预发行债券投资成本、估值增值、非T+1清算款及相应的损益科目做冲减处理。
4、主要账务处理
(1)采用利率招标的首次发行国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以T日为国债招标日,T日前特定期间的上交所交易日为
国债预发行交易日。
①国债预发行交易(买入债券、卖出债券)a.买入债券
T日前特定期间的每个上交所交易日:
借: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成本217投资收益–交易费用218
贷:证券清算款–非T+1清算款应付交易费用
b.卖出债券
T日前特定期间的每个上交所交易日:
借:证券清算款–非T+1清算款219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成本220
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增值221应付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222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国债预发行223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②国债预发行投资每日估值
借: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增值224
217数量=买入数量,需根据成交收益率计算理论成交价格,再乘以成交数量得出的成交金额。理论成交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其中:C为国债预发行前交易所公告的基准收益率,R为成交收益率。
218国债预发行试点期间经手费暂免收取,若有变动,按中国结算最新收费标准和清算方式执行。
220数量为卖出数量,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
223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224根据收盘收益率计算出债券的理论估值价格作为估值价格。理论估值价格计算公式同注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国债预发行
③国债预发行期间保证金收取及返还
T日前特定期间的上交所交易日至T日:借:存出保证金–价差保证金225
贷:结算备付金借:结算备付金
贷:银行存款
④国债预发行最后交易日保证金返还最后交易日,保证金返还交收:
借:结算备付金
贷:存出保证金–价差保证金借:银行存款
贷:结算备付金
⑤国债预发行交易资金清算与交收T日,预发行交易交割确认:
借:交易性债券投资–上交所国债–成本
贷: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成本226
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增值227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国债预发行228
219,其中:C为国债预发行前交易所公告的基准收益率,R为收盘收益率。
225包含预发行交易履约保证金和价差保证金两部分。数据根据中国结算下发的结算明细文件中交易保证金收取和返还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226数量为确认交割数量,金额根据确认交割数量移动加权平均结转
228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T日,资金清算:
借:证券清算款–非T+1清算款229贷:证券清算款–T+1清算款230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231T+1日,资金交收:
借:证券清算款–T+1清算款贷:结算备付金
借:结算备付金
贷:银行存款
⑥国债预发行现金清算与交收
若发生国债预发行交易证券交收不足,则需对交收不足部分进行现金结算,并向未能足额交付应付证券结算参与人收取补偿金并支付给未能足额收到应收证券的结算参与人,再由其支付给投资者。中国结算将现金结算金额与补偿金于招标日并入当日首次清算净额于次一交易日交收。
于T日:
借:证券清算款–T+1清算款232
贷: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成本233
229金额为T日前特定期间的上交所交易日累计的非T+1清算款发生额。
230金额=资金结算价格*T日前特定期间的上交所交易日累计的成交数量+经手费,资金结算价格为根据招标日发行票面利率计算出的理论结算价格。理论结算价格计算公式同注释219,其中:C为招标日国债发行票面利率,R为成交收益率。
233数量为交收不足部分的证券数量,金额根据交收不足部分的证券数量移动加权平均结转。
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增值234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235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国债预发行236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于T+1日:
借:结算备付金
贷:证券清算款–T+1清算款借:银行存款
贷:结算备付金
(2)采用价格招标的续发行国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以T日为国债招标日,T日前特定期间的上交所交易日为
国债预发行交易日。
①国债预发行交易(买入债券、卖出债券)a.买入债券
T日前特定期间的每个上交所交易日:
借: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成本237投资收益–交易费用238
234根据交收不足部分的证券数量移动加权平均结转。
236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238国债预发行试点期间经手费暂免收取,若有变动,按中国结算最新收费标准和清算方式执行。
b.卖出债券
T日前特定期间的每个上交所交易日:
借:证券清算款–非T+1清算款239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成本240
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增值241应付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242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国债预发行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②国债预发行投资每日估值
借: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增值243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国债预发行
③国债预发行期间保证金收取及返还同利率招标的首次发行国债。
④国债预发行最后交易日保证金返还同利率招标的首次发行国债。
239实际成交金额—经手费。
240数量为卖出数量,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
243以国债预发行的公允价值作为估值价格。
借:交易性债券投资–上交所国债–成本244
交易性债券投资–上交所国债–应计利息245
贷: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成本246
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增值247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国债预发行248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T日,资金清算:
借:证券清算款–非T+1清算款249
贷:证券清算款–T+1清算款250T+1日,资金交收:
借:证券清算款–T+1清算款贷:结算备付金
借:结算备付金
贷:银行存款
⑥国债预发行现金清算与交收
若发生国债预发行交易证券交收不足,则需对交收不足部分进行现金结算,并向未能足额交付应付证券结算参与人收取补偿金并支付给未能足额收到应收证券的结算参与人,再由其
245确认交割部分证券对应的付息周期内起息日至招标日的应计利息金额。
246数量为确认交割的数量,金额根据确认交割数量移动加权平均结转。
248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249金额为T日前特定期间的每个上交所交易日累计的非T+1清算款发生额。
支付给投资者。中国结算将现金结算金额与补偿金于招标日并入当日首次清算净额于次一交易日交收。
于T日:
借:证券清算款–T+1清算款251
贷: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成本252
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增值253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254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国债预发行255
贷: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于T+1日:
借:结算备付金
贷:证券清算款–T+1清算款借:银行存款
贷:结算备付金
252数量为交收不足部分的证券数量,金额根据交收不足部分的证券数量移动加权平均结转。
255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一、主要核算内容
(一)本章节所称基金投资业务包括基金买入、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转换、持有基金期间的估值、基金卖出、基金赎回、收益计提及分配、基金折算及拆分等相关业务。
(二)当投资基金(包括境外基金)不构成合并时,参照本指引处理。如构成合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按照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买卖/申赎交易的备付金。 |
1102 | 交易性股票投资 | 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股票投资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1103 | 交易性债券投资 | 按照成本、估值增值和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债券投资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 |
1105 | 交易性基金投资 | 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投资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1107 | 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 | 按照现货合约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和估值增值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现货合约的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1203 | 应收股利 | 按照基金代码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收红利。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交易过程中应付的各类交易费用。 |
2221 | 应交税费 | 按各类税费类别对应交税 | 核算基金交易过程中产生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费进行明细核算。 | 的各类应交税费。 | ||
3003 |
证券清算款 | 按照不同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交易对手方增设明细科目,按照基金场内交易、基金认购、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替代款、现金差额等分别核算。 |
核算基金场内交易、基金认购、基金申购赎回、ETF申赎以及发生相关交易费用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基金投资标的类别与所在市场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商品现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基金投资标的类别与所在市场分别设置差价收入、红利收入,以及基金交易、认购、申赎和转换产生的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分别核算基金卖出(赎回、转换)基金、持有基金获得基金红利、实物认购/申购ETF实现的收益,以及基金交易、认购、申赎和转换产生的交易费用。 |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初始确认
1、买入基金
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买入基金,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成本。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256投资收益–交易费用257贷:证券清算款258
256数量按买入基金数量确认,金额按基金公允价值确认。
257买入基金发生的相关费用。
258按应付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应付交易费用259
2、认购/申购基金
认购/申购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认购/申购申请日,按认购/申购金额记账。
借:证券清算款260贷:银行存款
在认购/申购确认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261投资收益–交易费用262贷:证券清算款263
应付交易费用264
利息收入/其他收入3、认购/申购指数ETF
指数ETF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现金认购指数ETF参照认购普通基金处理。实物认购ETF时,在认购确认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59按应付的相关交易费用确认。
261数量=认购/申购确认数量,对于认购,金额=面值×数量。
264适用于相关应付交易费用(若有)的列支。
贷:交易性股票/债券投资–成本267
交易性股票/债券投资–估值增值268交易性债券投资–应计利息269
证券清算款270
应付交易费用271
投资收益–股票/债券投资收益272
同时,将原计入该股票或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73
贷:投资收益–股票/债券投资收益
申购指数ETF时,在申购确认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274
贷:交易性股票/债券投资–成本277
交易性股票/债券投资–估值增值278
267数量取非交易过户的股票/债券数量,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
271适用于相关应付交易费用(若有)的列支。
273按结转的原计入该股票或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274数量取申购确认数量,金额按基金当日单位净值×数量或其他可合理计量初始成本的方式按公允价值确认。
275按申购确认的可收退补款确认。
277数量取结转的股票/债券数量,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
交易性债券投资–应计利息279证券清算款–现金替代款280证券清算款–现金差额281
证券清算款282
应付交易费用283
投资收益–股票/债券投资收益284
同时,将原计入该股票或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85
贷:投资收益–股票/债券投资收益
在指数ETF补入成分券或强制替代的退补款清算日确认应收申购退补款。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286
证券清算款–应收申购退补款287
贷:证券清算款–可收申购退补款2884、认购/申购商品ETF
281能够在估值日取得准确现金差额的,以单位现金差额×申购篮子数确定金额,不能在估值日取得准确现金差额的,以预估现金差额×申购篮子数确定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预估现金差额在取得准确现金差额后结转,差额计入指数ETF成本,如已卖出或赎回,则计入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282按应结转的证券清算款相应的二级科目确认。
285按结转的原计入该股票或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286金额按轧差计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如已卖出或赎回,则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287金额=Σ各成分券应收申购退补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288金额=Σ各成分券可收申购退补款金额,其中成分券为确认的应收申购退补款对应的成分券。
商品ETF指商品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商品现货ETF和商品期货ETF。现金认购商品ETF参照认购普通基金处理。实物认购商品现货ETF时,在认购确认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贷: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成本291
应付交易费用294
投资收益–商品现货合约投资收益295
同时,将原计入该商品现货合约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投资收益–商品现货合约投资收益
商品期货ETF暂不支持实物认购或申购。以实物申购商品现货ETF时,在申购确认日,按公允价值确认商品现货ETF成本。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297
289数量=认购确认数量,金额=面值×数量。。
291数量取结转的商品现货合约数量,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
292按结转的商品现货合约数量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294适用于相关应付交易费用(若有)的列支。
296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商品现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297数量按申购确认份额确认,金额按基金当日单位净值×数量或其他可合理计量初始成本的
贷: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成本298
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估值增值299证券清算款–现金差额300
投资收益–商品现货合约投资收益301
同时,将原计入该商品现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2
贷:投资收益–商品现货合约投资收益
以全现金替代方式申购商品ETF,在申购确认日根据公允价值确认商品ETF成本。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303
298数量取结转的商品现货合约数量,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
299按结转的商品现货合约数量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302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商品现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305按申购产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确认金额。
308按申购确认的现金差额确认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在商品ETF补入现货合约/期货合约或强制替代的退补款清算日确认应收申购退补款。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310
证券清算款–应收申购退补款311
贷:证券清算款–可收申购退补款3125、资金交收
资金交收日,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结转至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
借:证券清算款313
贷: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
(二)转换
基金转换时,例如将基金A份额转换为基金B份额,则在基金转换确认日,按转换入基金(基金B)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
贷:交易性基金投资–A–成本316
交易性基金投资–A–估值增值317
310金额按轧差计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如已卖出或赎回,则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311金额=Σ各成分券应收申购退补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312金额=Σ各成分券可收申购退补款金额,其中成分券为确认的应收申购退补款对应的成分券。
313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314数量按转换确认的转入基金份额确认,金额按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的单位净值。
316数量按转换确认的转出基金份额确认,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
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318
同时,将原计入基金A转出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19
贷: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合并及基金份额升降级业务,可参照基金转换的处理。
(三)后续计量
在基金估值日,基金投资的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估值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估值增值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估值增值32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估值减值
贷:交易性基金投资–估值增值321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2
(四)终止确认
1、卖出/赎回基金/基金清算
卖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在交易日进行终止确认。赎回基金,在赎回确认日进行终止确认。
基金清算期间,以赎回基金方式进行财产分配的,按照所投基金管理人下发的分配方案,于财产分配确认日进行终止确认。
318按轧差金额确认。
319按结转的原计入基金A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320金额=当日公允价值-上一估值日公允价值。
321金额=上一估值日公允价值-当日公允价值。
借:证券清算款323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324
贷: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325
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328
同时,将原计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9
贷: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在卖出/赎回基金取得的收益应税的情况下,基金按日计提
增值税。 | |
贷: | 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增值税抵减330 |
贷: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331 |
附加税的会计处理参见“基金费用、收益分配等其他业务”章节中的计提附加税部分。
2、赎回指数ETF
326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329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331当日应交增值税=MAX(ROUND(当期累计应税差价收入/(1+征收率),2)*征收率,0)-当期期初至上一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科目贷方累计发生额。其中,当期累计应税差价收入=本纳税期间转让金融商品产生的应税差价收入-上一纳税期结转的应税金融商品转让负差-本纳税期间转出待抵扣的增值额。
借:交易性股票/债券投资–成本332交易性债券投资–应计利息333证券清算款–可收赎回退补款334证券清算款–现金差额335
贷: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338
证券清算款341
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342
同时,将原计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43
贷: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332数量按收到的股票/债券数量确认,金额按股票/债券的公允价值确认。
333按收到的债券的应计利息确认。
335能够在估值日取得准确现金差额的,以单位现金差额×申购篮子数确定金额,不能在估值日取得准确现金差额的,以预估现金差额×申购篮子数确定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预估现金差额在取得准确现金差额后结转,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339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341按应结转的证券清算款相应的二级科目确认。
343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借:证券清算款–应收赎回退补款344
贷:证券清算款–可收赎回退补款345
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346
若赎回指数ETF收益需缴纳增值税,可参考卖出/赎回基金的相关账务处理。
3、赎回商品ETF
商品期货ETF暂不支持实物赎回。赎回商品现货ETF换回实物合约的,在赎回确认日进行终止确认。
借: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成本347证券清算款–现金差额348
贷: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349
同时,将原计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2
贷: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344金额=Σ各成分券应收赎回退补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345金额=Σ各成分券可收赎回退补款金额,其中成分券为确认的应收赎回退补款对应的成分券。
347数量按赎回收到的商品现货合约数量确认,金额按商品现货合约公允价值确认。
349按赎回确认注销的基金份额确认数量,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金额。
352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借:证券清算款353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356
贷: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357
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360
同时,将原计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在ETF代卖出现货合约/期货合约或强制替代日确认应收赎回退补款。
借:证券清算款–应收赎回退补款362
贷:证券清算款–可收赎回退补款363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364
354按赎回确认的可收赎回退补款确认金额。
357按赎回确认注销的基金份额确认数量,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金额。
358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361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362金额=Σ各成分券应收赎回退补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363金额=Σ各成分券可收赎回退补款金额,其中成分券为确认的应收赎回退补款对应的成分券。
若赎回商品ETF收益需缴纳增值税,可参考卖出/赎回基金的相关账务处理。
4、资金交收
资金交收日,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结转至结算备付金或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证券清算款365
(五)收益计提及分配
持有基金期间分派的红利,于除息日按照基金管理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确认红利收益。持有披露万份(百份)收益的货币基金的,于估值日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基金清算期间以分红形式分配财产的,于除息日按照所投基金管理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确认分配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益
实际收到现金红利/清算分配资金时,将应收股利结转至结算备付金或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股利收益366
365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366按轧差金额确认。
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在份额确认日,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金额进行确认。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367贷: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股利收益368
(六)折算及拆分
持有基金期间发生份额折算、拆分行为时,于除权日,按登记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及折算、拆分比例,计算确定减少、增加的基金份额数量。
1、折算,于除权日
贷: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369贷:交易性基金投资–成本370
实际到账份额数与已确认份额数存在差异的,通过上述分录进行调整。
2、拆分,于除权日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
借:交易性基金投资
–成本371
–成本372
实际到账份额数与已确认份额数存在差异的,通过上述分录进行调整。
367数量为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增加的数量,金额为实际权益获取金额。
371金额=0.01,数量=拆分增加数量(按比率计算)。
四、MOM产品主要账务处理
本章节所称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以下简称MOM产品)是指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人需对MOM产品(以下简称总账)及各资产单元(以下简称子账)分别进行估值、核算,各项业务的会计凭证参照本手册执行。
(一)产品销售业务
1、总账层面
产品募集期间或开放申赎后,管理人以产品总账层面对外募集资金和开放申赎,总账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规则制作申购赎回/转入转出的业务凭证。
2、子账层面
总账对子账的申赎/追加提取/转入转出由管理人自主决定,若产品合同对总账分配到各子账的资金比例、分配方式有约定,管理人发起总账对子账的申赎/追加提取/转入转出时需从其约定制作相应业务凭证。
3、各子账之间的资金划拨
视同销售业务,根据产品合同或相关协议的约定规则进行账务处理。
(二)投资交易业务
1、交易所交易
(1)总账层面
总账根据自身处理模式,直接关联所有交易账户进行数据及账务处理;或汇集373子账的相关交易数据及其交易业务凭证进行处理。
(2)子账层面
各资产单元单独开立证券期货账户,各子账通过直接读取交易所交易数据,制作凭证。上海、深圳、北京交易所等交易所数据根据股东代码识别对应资产单元,分别读入各子账。期货市场数据根据客户编号识别对应资产单元,分别读入各子账。
2、银行间、场外交易
(1)总账层面
总账根据自身处理模式,直接关联银行间交易账户进行数据及账务处理;或总账通过汇集子账的银行间交易数据、场外交易数据及其交易业务凭证进行处理。
(2)子账层面
若指定某个资产单元单独进行银行间及场外交易,则全部交易归属于该资产单元对应的子账。若多个资产单元共用产品账户进行交易清算交收,在严格限制各资产单元之间的内转交易的前提下,各子账根据各自的实际交易成交情况处理相应交易流水制作凭证。
各资产单元可通过各自的托管户进行场外标的投资业务,依据场外标的交易文件材料维护场外交易数据,制作凭证。
373汇集是指通过复制方式把各子账的相关交易数据/凭证等合并在总账上。
主要涉及新股、新债上市流通、股息红利、债券派息、还本、兑付、回售等。
1、总账层面
总账根据自身处理模式,根据持仓情况结合相关权益数据处理制作业务凭证;或总账通过汇集子账的权益数据及其权益业务凭证进行处理。
2、子账层面
(1)交易所:各资产单元单独开立证券期货账户,因此各子账可直接读取交易所权益数据,制作凭证。
(2)银行间债券:依据债券持仓及债券品种信息清算权益数据、制作凭证。
(3)其他场外投资:根据投资品种相关权益信息制作凭证。
(四)计息业务
1、现金类账户
MOM产品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期货备付金等的计息业务,按产品处理模式总账和子账分别进行核算;或子账核算后,总账通过汇集子账的计息业务凭证进行处理。
2、投资业务
MOM产品的投资业务持仓涉及到计息业务的,按产品处理模式根据总账和子账的持仓情况分别计息;或子账计息后,总账通过汇集子账的计息业务凭证进行处理。
(五)运营费用计提业务
1、按约定费率每日计提的运营费用
按照产品合同约定的具体计提规则制作计提凭证。如托管费、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等,可以采用子账独立核算,总账汇集子账的计费凭证的方式或总账独立核算并按约定规则拆分计入各子账的方式进行处理。
2、按固定金额计提的预提待摊费用
如审计费、信息披露费等,根据预提待摊规则计入总账,并按约定规则拆分计入至各子账。
3、银行费用、银行间账户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费用若确认由某个资产单元单独承担,则由对应的子账承担,制作凭证计入总账及该子账。若由多个资产单元共同承担,则计入总账后按约定规则拆分计入至各子账。
(六)增值税业务
增值税在产品总账层面缴纳,最终以总账计提的增值税作为纳税依据。总账及所有子账的增值税计提应遵循统一的增值税方案计算并制作凭证,对于因总分核算导致增值税在总账与子账汇总之间存在差异的,可以设立特定资产单元归集,也可以根据约定规则分配拆分至相应子账。
(七)尾差调整和总子对账
对于总账与子账的总分尾差(如有),按既定规则调至约定的子账。包括但不限于:计息计费尾差、投资收益尾差、增值税尾差等。
管理人需对MOM产品的总账和子账进行对账,即以总账的科目余额作为核对基准,与所有子账科目余额进行汇总核对。对于核算模式导致的差异根据约定规则进行处理。
一、主要核算内容
(一)本章节所称衍生工具是指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者与对市场因素变化预期有类似反应的其他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初始净投资。
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本章节所称衍生工具包含权证、期货合同、远期合同、期权合同、信用衍生品、互换合同及其他衍生工具。本章节所称衍生工具投资业务包含买入、卖出、开仓、平仓、无负债结算、保证金调整、行权等相关业务。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衍生工具投资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三)基金衍生工具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本细则处理。若基金开展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条件的,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衍生工具交易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形成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
式书面文件,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
二、权证投资业务
(一)主要核算内容
本章节所称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本章节所称权证投资,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权证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按照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权证交易的备付金和预付款。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按照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权证保证金专用账户中的保证金。 |
1102 | 交易性股票投资 | 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权证行权后转成的股票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权证交易过程中应付的各类交易费用。 |
2221 | 应交税费 | 按各类税费类别对应交税费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权证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应交税费。 |
3003 |
证券清算款 | 按照不同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交易对手方增设明细科目,按照权证交易、权证行权分别核算。 | 核算因权证交易、行权等业务而发生的,应与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对手方办理资金结算的款项。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3102 |
衍生工具 | 下设权证投资二级科目,按照类型(认沽/认购)、成本、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权证购入的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在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下设权证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权证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在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交易费用下设权证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卖出权证、权证行权和放弃行权实现的收益和交易费用。 |
(三)主要账务处理
1、初始确认
买入权证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获赠权证时,于除权日按获赠数量进行初始计量,无初始确认成本。
(1)买入权证①交易日
374数量取成交数量,金额按权证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375按应付的相关费用确认。
376按应支付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377按应付的交易费用确认。
借:证券清算款378
贷: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
(2)获赠权证,于除权日:
借:衍生工具–权证投资 | –成本379 |
借:衍生工具–权证投资 | –成本380 |
实际到账数量与已确认数量存在差异的,通过上述分录进行调整。
(3)缴纳保证金,于缴纳日:
借:存出保证金–权证交易保证金381贷: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
2、后续计量
在基金估值日,基金投资的权证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估值增值
借:衍生工具–权证投资–估值增值382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2)估值减值
贷:衍生工具–权证投资–估值增值383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384
378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379金额=0.01,数量=标的股票持仓数量*获赠比例。
383金额=上一日账面价值-当日公允价值。
当基金持有的权证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权证进行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的权证成本(估值增值)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1)卖出权证①交易日
借:证券清算款385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386
贷:衍生工具–权证投资–成本387
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390
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391贷: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
②资金交收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证券清算款392
385按应收取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387对于买入权证,金额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金额=成交数量/持仓数量*持仓成本,数量取成交数量;对于获赠权证,此处应列示两条成本科目,其一,金额=0.01,数量取成交数量,其二,金额=-0.01,无数量。
388金额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金额=成交数量/持仓数量*账面估值增值余额。
391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行权是指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权证约定的义务。权证行权时,按结算方式可分为证券给付结算方式的行权和现金结算方式的行权;同时权证投资者还可以选择放弃行权。
①证券结算方式
权证行权采用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认购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支付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并获得标的证券;认沽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交付标的证券,并获得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
a.认购权证行权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393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若有)
贷:衍生工具–权证投资–成本394衍生工具–权证投资–估值增值
应付交易费用证券清算款395
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396
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卖出交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393金额按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数量=行权数量*行权比例,以交收实际到账数量为准。
394对于买入权证,金额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数量=行权数量;对于获赠权证,此处应列示两条成本科目,其一,金额=0.01,数量=行权数量,其二,金额=-0.01,无数量。
借:证券清算款397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衍生工具–权证投资–成本398
衍生工具–权证投资–估值增值399应付交易费用
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400
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401
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和标的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404
贷: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投资405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
②现金结算方式
权证行权采用现金方式结算的,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及行权费用之差价,收取现金。
397按应收取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398金额由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数量=行权数量。
400金额由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数量=行权数量*行权比例。
402认沽权证的理论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
404按结转的原计入该行权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405按结转的原计入该标的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借:证券清算款406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衍生工具–权证投资–成本
衍生工具–权证投资–估值增值应付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
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卖出交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3)放弃行权
于放弃行权确定日,结转权证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投资收
益贷方红字。贷:贷:
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权证投资407衍生工具–权证投资–成本408
衍生工具–权证投资–估值增值
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卖出交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4、增值税计提
在权证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税的情况下,基金按日计提增值税。
406按应收付的证券清算款确认。其中,认沽权证的行权资金=(行权价格-标的证券结算价格)
*行权数量*行权比例+相关费用;认购权证的行权资金=(标的证券结算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数量*行权比例+相关费用
408对于买入权证,金额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数量=放弃行权数量;对于获赠权证,此处应列示两条成本科目,其一,金额=0.01,数量=放弃行权数量,其二,金额=-0.01,无数量。
贷:贷: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增值税抵减4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410
附加税的会计处理参见“基金费用、收益分配等其他业务”章节中的计提附加税部分。
三、期货投资业务
(一)主要核算内容
1、本章节所称期货,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本章节所称期货投资业务包含期货开平仓、实物交割以及因投资期货而产生的估值增值、无负债结算、保证金调整等相关业务。
2、基金参与期货投资的,如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规定的条件,按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与投资期货相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此情况下,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基金期货投资信息,在基金财务报表附注等披露文件中对此净额列示作相关说明。
国债充抵期货保证金业务是基金可向期货公司提交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的业务。期货公司获得国债后可向各个交易所提交国债,减少期货商保证金头寸调整的难度,故期货商给基金提供利息作为补偿。中央结算公司收取担保品管理服务费,期
409贷方红字。
410当日应交增值税=MAX(ROUND(当期累计应税差价收入/(1+征收率),2)*征收率,0)-当期期初至上一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科目贷方累计发生额。其中,当期累计应税差价收入=本纳税期间转让金融商品产生的应税差价收入-上一纳税期结转的应税金融商品转让负差本纳税期间-转出待抵扣的增值额。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1021 |
结算备付金411 | 按照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非货币冲抵期货备付金等进行明细核算。通过期货公司进行结算的,按照期货公司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按照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或非货币冲抵期货保证金等进行明细核算。通过期货公司进行结算的,按照期货公司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已被期货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
1103 |
交易性债券投资 | 按债券代码设置明细科目,按照成本、估值增值和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债券投资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 |
1221 | 其他应收款 | 设置“期货交割违约金”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因期货交割违约产生的应收违约补偿款。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期货交易过程中应付的各类交易费用。 |
2241 |
其他应付款 | 分别设置“期货交割违约金”科目、“应付证券冲抵保证金”科目、“应付国债冲抵手续费”、“应付国债冲抵服务费”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分别核算因期货交割违约产生的应付违约罚金、国债折算的非货币期货保证金余额、应付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有价证券业务手续费、中登收取的质押券管理服务费。 |
411当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余额为负时,本科目余额可能为负,此情况如果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则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3003 |
证券清算款 |
按照期货交易所,设置期货暂收款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xx412期货 合约当日无负债结算后形成的暂收和暂付款项,此科目余额与“衍生工具”科目中的xx期货合约公允价值金额一致,方向相反。 |
3102 |
衍生工具 | 1、按照买入/卖出xx期货、交易目的413、初始合约价值/公允价值、合约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2、设置“衍生工具–冲抵xx期货初始合约价值”科目,作为所有xx期货合约初始合约价值的冲抵科目,不核算数量。 |
核算基金持有的xx期货合约的数量、公允价值。 |
6011 | 利息收入 | 按照“国债冲抵备付金利息收入”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非货币备付金账户的利息收入。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xx期货、买入/卖出、交易目的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xx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xx期货、交易目的等进行明细核算,发生的交易费用按照期货交易产生的申报费、交易手续费、国债冲抵保证金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xx期货合约平仓和到期交割实现的收益和交易费用。 |
6302 | 其他收入 | 设置“期货交割违约金”科 | 核算因期货交割违约产生 |
412此处“xx”显示期货类型,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汇率期货、商品期货等不同类别,下同。
413期货市场交易的目的有套期保值、投资、套利三种。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目进行明细核算。 | 的违约补偿款收入。 | ||
6605 | 其他费用 | 设置“期货交割违约金”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因期货交割违约产生的违约补偿款支出。 |
(三)主要账务处理
期货合约均采用逐日盯市制度,主要区别为到期交割方式不同:国债期货、商品期货等到期未平仓合约需以实物交割;而股指期货、汇率期货只能进行现金交割。资管产品不具备商品期货交割的条件,根据证监会指引,不办理实物商品的出入库业务。
1、存取资金
(1)存入资金借:结算备付金
贷:银行存款(2)提取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结算备付金
2、开仓414
(1)买入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借:衍生工具–**415买入xx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16贷:衍生工具–冲抵xx期货初始合约价值
414若当天同时存在开仓和平仓,先处理开仓,后处理平仓。
415此处“**”显示交易目的,下同。商品期货分为日盘和夜盘交易。T日的日盘交易和T-1日的夜盘交易统一在T日核算。
416数量为买入开仓数量,金额为买入开仓合约价值(开仓价×买入开仓数量×合约乘数)合计。特别地,国债期货合约乘数=合约面值/100,下同。
(2)卖出合约: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借:衍生工具–冲抵xx期货初始合约价值
贷:衍生工具–**卖出xx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17
3、平仓或到期交割
(1)买入合约卖出平仓或到期交割
采用移动加权方法结转平仓合约的初始合约价值,需计算结转比例q418。
借:衍生工具–冲抵xx期货初始合约价值(金额①419)贷:衍生工具–**买入xx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20
(2)卖出合约买入平仓或到期交割
采用移动加权方法结转平仓合约的初始合约价值,需计算结转比例q421。
借:衍生工具–**卖出xx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22
贷:衍生工具–冲抵xx期货初始合约价值(金额②423)
4、交易费用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424
417数量为卖出开仓数量,金额为卖出开仓合约价值(开仓价×卖出开仓数量×合约乘数)合计。
418q=买入合约卖出平仓数量/(上一日买入持仓数量+当日买入开仓数量)
419金额①=round(“衍生工具—**买入××期货—初始合约价值”当前借方余额×q,2)
421q=卖出合约买入平仓数量/(上一日卖出持仓数量+当日卖出开仓数量)
423金额②=round(“衍生工具—**卖出××期货—初始合约价值”当前贷方余额×q,2)
424交易费用金额通常为当日交易手续费合计,在实物交割阶段,还包括交割费、过户费及转托管费等。
(1)买入合约日终估值
借:衍生工具–**买入xx期货–公允价值(金额③425)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xx期货–**买入xx期货(金
额③)
(2)卖出合约日终估值
借:衍生工具–**卖出xx期货–公允价值(金额④426)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xx期货–**卖出xx期货(金
额④)
(3)确认平仓损益/到期交割损益借:结算备付金(金额⑥427)
贷:投资收益–xx期货–**xx期货(金额⑥)
425当日买入合约持仓损益变动额③=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当日买入合约持仓量-(“衍生工具—**买入××期货—初始合约价值”当前借方余额+“衍生工具—**买入××期货—公允价值”当前借方余额”)
426当日卖出合约持仓损益变动额④=(“衍生工具—**卖出××期货—初始合约价值”当前贷方余额+“衍生工具—**卖出××期货—公允价值”当前贷方余额”)-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当日卖出合约持仓量。
427当日盈亏⑤=∑[(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合约乘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
金额⑥=当日盈亏⑤-金额⑦,此金额为当日平仓损益
若将当日投资收益区分买入合约卖出平仓(或到期交割)损益⑨和卖出合约买入平仓(或到期交割)损益⑩,则买入合约当日盈亏=∑[(买入合约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买入合约卖出量×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买入合约买入成交价)×买入合约买入量]×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
当日买入合约卖出平仓(或到期交割)损益⑨=买入合约当日盈亏-当日买入合约持仓损益变动额③
卖出合约当日盈亏=∑[(卖出合约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合约卖出量×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卖出合约买入成交价)×卖出合约买入量]×合约乘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合约乘数
当日卖出合约买入平仓(或到期交割)损益⑩=卖出合约当日盈亏-当日卖出合约持仓损益变动额④
借:结算备付金(金额⑦428)贷:证券清算款(金额⑦)
(5)调整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借:存出保证金(金额⑧429)
贷:结算备付金(金额⑧)
6、实物交割430
(1)意向申报日(T日:减少待交割持仓431)
①减少空头待交割持仓
借:衍生工具–**卖出国债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32贷:衍生工具–冲抵国债期货初始合约价值
②减少多头待交割持仓
借:衍生工具–冲抵国债期货初始合约价值
贷:衍生工具–**买入国债期货–初始合约价值433
③其他会计分录参照4、5处理。
(2)交割空头持仓(T+1日:交券日)
交割债券划出空头账户,一般情况下,多头与空头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特殊情况下,对于待交割持仓量较大的基金,当T日或T+1日待交割债券的价格波动将对其日终净值产生重大影响时,可
428金额⑦=当日买入合约持仓损益变动额③+当日卖出合约持仓损益变动额④
429金额⑧=当日持仓合约交易保证金合计-“存出保证金—××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当前借方余额
430目前涉及实物交割的期货仅为国债期货,本指引以国债期货为例说明。
431若在最后交易日(T日)进行交割,则此处为第一交割日(T+1日)。
433数量为交易所最终确认的合约交割数量。
的价格)对待交割的债券进行估值,以及时反映其对净值的影响。
(3)缴款交收(T+2日:配对缴款日)①空头交收,并减少待交割债券持仓借:结算备付金(金额⑪434)
贷:交易性债券投资–成本–XX
交易性债券投资–估值增值–XX
交易性债券投资–应计利息–XX(金额⑬)投资收益–债券投资
将原计入债券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投资
贷:投资收益–债券投资
②多头缴款,并确认待交割债券投资
借:交易性债券投资–成本–XX(金额⑫435)
交易性债券投资–应计利息–XX(金额⑬436)贷:结算备付金(金额⑪)
该日日终,多头计提债券当日利息,并对交割国债进行估值。
434金额⑪=交割数量×{(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应计利息}×(合约面值/100元);其中,最后交易日之前的交割结算价为意向申报日的当日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全部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应计利息=(可交割国债票面利率×100/每年付息次数)×{(配对缴款日-最近付息周期起息日)/当年付息周期实际天数}
436金额⑬=(可交割国债票面利率×100/每年付息次数)×{(配对缴款日-最近付息周期起息日)/当年付息周期实际天数}×债券数量
(4)交割多头持仓:(T+3日:收券日)
该日交割债券划入多头账户,多头无需进行特别的会计处理,日终以该交割国债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1)违约方
借:其他费用–国债期货交割违约差额补偿⑭438
其他应收款–国债期货交割违约罚金⑮439(由相关的责任方承担)
贷:其他应付款/结算备付金
(2)被违约方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交割违约差额补偿款⑯440贷:其他收入–交割违约补偿
8、国债冲抵期货保证金
(1)存取非货币保证金
①存入非货币保证金
借:结算备付金–非货币冲抵期货备付金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证券冲抵保证金
②提取非货币保证金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证券冲抵保证金
437目前涉及实物交割的期货仅为国债期货,本指引以国债期货交割违约为例说明。
438金额⑭=若卖方违约:差额补偿=违约数量×Max(基准国债价格-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0)×(合约面值/100元);若买方违约:差额补偿=违约数量×Max(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基准国债价格,0)×(合约面值/100元)。
439金额⑮=违约金比例×违约数量×交割结算价×(合约面值/100元)
440金额⑯=差额补偿款+违约金比例×违约数量×交割结算价×(合约面值/100元)
(2)日终结算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证券冲抵保证金
贷:结算备付金–非货币冲抵期货备付金或
借:结算备付金–非货币冲抵期货备付金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证券冲抵保证金
(3)应计利息
①每日计提应收利息
借:结算备付金–非货币冲抵期货备付金应计利息贷:利息收入–国债冲抵期货备付金
②期货结息
借:结算备付金–非货币冲抵期货备付金
贷:结算备付金–非货币冲抵期货备付金应计利息
(4)中金所收取的有价证券业务手续费
①交易费用每日计提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国债冲抵保证金手续费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国债冲抵手续费441
②交易费用支付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国债冲抵手续费
贷:结算备付金–非货币冲抵期货备付金
(5)中登收取的质押券管理服务费
441中金所收取的有价证券业务手续费收入标准为年管理平均折后金额的万分之五,即计提费用=当日充抵折扣总额*0.05%/360,月度首日期货公司代扣代缴。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国债冲抵保证金服务费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国债冲抵服务费442
②交易费用支付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国债冲抵服务费贷:银行存款
9、增值税计提
在期货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税的情况下,基金按日计提增值税,具体参照权证业务增值税计提分录处理。
四、远期投资业务
(一)主要核算内容
本章节所称远期投资,是指交易双方根据交易有效约定,在到期日以约定价格和数量结算标的的合约。本章节所称远期投资包含远期外汇合约、远期利率协议、债券远期等投资。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1021 |
结算备付金443 | 通过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进行结算的,按照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未被远期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按照远期合约类型、保证金类型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等进行明细核算。设置明细科目。 |
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 |
3102 | 衍生工具 | 下设远期投资二级科目,按 | 核算基金持有的远期合约 |
443当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未被远期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余额为负时,本科目余额可能为负,此情况如果出现在资产负债表日,则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照买入/卖出远期、合约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 的公允价值。 |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远期、买入/卖出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远期、买入/卖出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远期合约到期实现的收益。 |
(三)主要账务处理
1、初始确认
(1)登记合约信息
签订远期买入/卖出标的合约时,在备查簿中登记标的资产、结算价格、数量、远期交易期限、约定到期应收/应付的利息等。签订合约时不做账务处理。
(2)缴纳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远期
贷: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2、日终估值
(1)远期买入标的的远期合约估值增值、远期卖出标的的远期合约估值减值
借:衍生工具–远期投资–估值增值444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44远期投资无成本明细科目,价值体现在估值增值,按公允价值计量。初始金额=合约数量*(估值日远期合约公允价值-远期合约结算价格),初始计量日后每日确认金额=合约数量*(估值日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前一估值日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其中,远期合约结算价格:交易双方在成交日约定、在结算日进行交割的标的资产价格。远期投资(估值增值)科目余额=合约数量*(估值日远期合约公允价值-远期合约结算价格)
(2)远期买入标的的远期合约估值减值、远期卖出标的的远期合约估值增值
贷:衍生工具–远期投资–估值增值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45
(3)保证金调整(若有)
借:存出保证金–远期贷:结算备付金
3、到期结算
远期合约到期结算时,在备查簿中予以注销。
(1)将原计入远期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衍生工具–远期投资–估值增值或
借:衍生工具–远期投资–估值增值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结算
①采用现金结算方式的处理借: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446
贷:投资收益–衍生工具–远期投资
借:标的资产447
445贷方红字。
446金额=合约数量*(当日即期价格-远期交易结算价格)
447金额=合约数量*当日即期价格,若标的为债券,则采用全价结算。
贷: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448
投资收益–衍生工具–远期投资远期卖出标的合约:
投资收益–衍生工具–远期投资
(3)保证金收回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贷:存出保证金–远期
4、增值税计提
在远期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税的情况下,基金按日计提增值税,具体参照权证业务增值税计提分录处理。
五、期权投资业务
(一)主要核算内容
本章节所称期权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章节所称期权合约,是指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特定时间按照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资产的合约。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450金额=合约数量*当日即期价格,若标的为债券,则采用全价结算。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通过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进行结算的,按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衍生品/期权资金账户中未被期权义务仓合约占用的金额。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通过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进行结算的,按照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衍生品/期权资金账户中已被期权合约义务仓占用的保证金。 |
1102 | 交易性股票投资 | 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期权行权交割的股票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1105 |
交易性基金投资 | 按基金代码设置明细科目,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期权行权交割的基金投资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期权交易过程中应付的各类交易费用。 |
3003 |
证券清算款 | 按照不同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交易对手方增设明细科目。 | 核算基金持有的期权合约当日相关的应收和应付款项。 |
3102 |
衍生工具 | 按照买入/卖出期权、交易目的、公允价值、合约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期权合约的数量、公允价值。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买入/卖出期权、交易目的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期权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买入/卖出期权、交易目的、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期权合约平仓和行权实现的收益和交易费用。 |
1、资金调拨
(1)存入资金
借:结算备付金451
451银行存款-三方存款为关联在证券公司开立的三方存管(衍生品交易户)账户。结算备付金为关联在期货公司开立的(期权交易户)账户。
贷:银行存款(2)提取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结算备付金
2、开仓
(1)买入期权开仓、支付权利金
借: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452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453
贷: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结算备付金454应付交易费用(若有)455
(2)卖出期权开仓(含备兑开仓)、收取权利金
对于备兑开仓的期权合约,需在备查簿登记备兑证券456的数量等信息。
借: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结算备付金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
贷: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
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3、平仓
452数量为买入开仓数量,金额为买入开仓权利金金额。
454证券交易所期权通过证券清算款结算,场外期权通过结算备付金结算。
457数量为卖出开仓数量,金额为卖出开仓权利金金额。
借: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结算备付金458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
贷: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
本459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460
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同时,将原计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
权461
贷: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2)卖出期权买入平仓
借: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462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
贷: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结算备付金463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458成交金额=(成交数量*合约单位*成交价格)-交易费用+佣金。证券交易所期权通过证券清算款结算,场外期权通过结算备付金结算。
459数量为卖出平仓数量,结转的成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计算,金额=成交数量/持仓数量*持仓成本。
460此处结转的估增=成交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购期权投资的估值增值。
461按结转的原计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462数量为买入平仓数量,金额按加权平均计算结转的卖出期权成本。
463成交金额=(成交数量*合约单位*成交价格)+交易费用-佣金。
投资收益–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同时,将原计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买入期权卖出平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4、日终估值
(1)合约日终估值
借:衍生工具–买入/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
值增值464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权投资(2)调整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
贷:结算备付金
5、行权交割
(1)买方行权交割①实物结算模式
a.认购期权行权(a)行权日
借:交易性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成本465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贷: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成本466
464认购期权估值增值=期权结算价*持仓数量*合约单位-前一交易日市值;认沽期权估值增值=前一交易日市值-期权结算价*持仓数量*合约单位。
465成本=标的券的行权日的收盘价*合约单位*行权数量,若为利率互换期权,则此处为衍生工具-利率互换-估值增值科目,下同。
466数量为行权数量,结转成本=行权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购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估值增值467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468
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
同时,将原计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贷: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
(b)资金交收日
借: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469贷:结算备付金
(c)义务方违约交收,标的证券现金结算
借:交易性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成本470结算备付金471
贷:证券清算款b.认沽期权行权
(a)行权日
借: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472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贷: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沽期权–成本473
467此处结转的估增=行权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购期权投资的估值增值。
468清算款核算行权成本=行权价格*合约单位*成交数量+交易费用-佣金。
471按应交收标的资产数量与实际交收标的资产数量差额计算的应收金额。
472证券清算款=行权卖出金额-交易费用+佣金,其中行权卖出金额=股票/基金行权价格*合约单位*卖出数量。
473数量为行权数量,结转成本=行权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沽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474交易性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成本475交易性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估值增值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沽期权476
投资收益–股票/基金等标的资产477
同时,将原计入期权和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买入期权–认沽期权
贷: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沽期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贷:投资收益–股票/基金等标的资产
(b)资金交收日借:结算备付金
贷: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478
②现金结算模式借:结算备付金479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贷: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
本480
474此处结转的估增=行权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购期权投资的估值增值。
475数量为成交数量,金额为根据行权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移动平均成本。
477标的投资收益=行权日标的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479结算备付金=|标的券行权价-标的券收盘价|*合约单位*行权数量-交易费用+佣金。
480数量为行权数量,结转成本=行权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购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481
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同时,将原计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实物结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2)卖方被行权交割
①实物结算模式
a.认购期权被行权(a)被行权日
借: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482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
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成本483
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估值增值
贷:交易性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成本484
交易性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估值增值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投资收益–卖出期权–认购期权485
投资收益–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486
同时,将原计入期权和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481此处结转的估增=行权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购期权投资的估值增值。
482行权卖出金额=(期权行权价格*合约单位*卖出数量)-交易费用+佣金。
483数量为期权被行权方行权合约数量,结转成本=行权数量/持仓数量*卖出认购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金。。
484数量为成交数量,金额为根据行权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移动平均成本。
486标的投资收益=行权日标的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b)资金交收日借:结算备付金
贷: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487
(c)义务方违约交收,标的证券现金结算借:证券清算款488
贷:交易性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成本489交易性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估值增值结算备付金490
贷:投资收益–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贷:投资收益–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
b.认沽期权被行权(a)被行权日
借:交易性股票/基金投资等标的资产–成本491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492
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沽期权–成本493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贷: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494
488证券清算款=标的券行权日的收盘价*合约单位*行权数量。
489数量为成交数量,结转的成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计算,金额=成交数量/持仓数量*持仓成本。
490按应交收标的资产数量与实际交收标的资产数量差额计算的应付金额。
491数量为成交数量,结转成本=标的券的行权日的收盘价*合约单位*行权数量。
493数量为行权数量,结转成本=行权数量/持仓数量*卖出认沽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494清算金额=行权价格*合约单位*成交数量+交易费用-佣金。
投资收益–卖出期权–认沽期权
同时,将原计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卖出期权–认沽期权贷:投资收益–卖出期权–认沽期权
(b)资金交收日
借:证券清算款–期权投资495贷:结算备付金
②现金结算模式
借: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496
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
值497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期权投资贷: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结算备付金498
投资收益–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同时,将原计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实物结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6、放弃行权
495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496数量为行权数量,结转成本=行权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购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497此处结转的估增=行权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购期权投资的估值增值。
498结算备付金=|标的券行权价-标的券收盘价|*合约单位*行权数量+交易费用-佣金。
认购期权放弃行权是指持有认购期权权利仓直至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既未卖出平仓也未行权。认购期权到期日日终,需将持有期权成本结平。
贷: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
贷: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红字)同时,将原计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贷: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2)卖出期权被放弃行权
借: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500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
贷:投资收益–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同时,将原计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买入期权放弃行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499数量为到期数量,结转成本=到期数量/持仓数量*买入认购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500数量为放弃行权数量,结转成本=放弃行权数量/持仓数量*卖出认沽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交易所在每日日终对同一合约账户持有的同一期权合约的权利仓和义务仓进行自动对冲,投资者同时持有备兑开仓与保证金开仓的义务仓的,优先对冲保证金开仓的义务仓。
借: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501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
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备兑–成本502
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备兑–估值增值
贷: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
衍生工具–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
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投资收益–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同时,将原计入该卖出期权和买入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501数量为卖出期权对冲数量,义务仓结转成本=对冲数量/持仓数量*卖出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502数量为备兑期权对冲数量,此项仅在认购期权对冲中出现,备兑仓结转成本=对冲数量/持仓数量*备兑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此项仅在认购期权对冲中出现。
503数量为买入期权对冲数量,权利仓结转成本=对冲数量/持仓数量*买入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卖出期权–备兑–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贷:投资收益–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贷:投资收益–买入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8、备兑与非备兑调整(证券交易所期权适用)
(1)备兑调仓
借: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备兑–成
本504
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备兑–估值增值
贷: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
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
(2)非备兑调仓
借: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成本506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估值增值
504数量为备兑仓调减数量,调仓结转成本=备兑仓调减数量/持仓数量*备兑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505数量为非备兑仓调增数量,调仓结转成本=非备兑仓调增数量/持仓数量*卖出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506数量为非备兑仓调减数量,调仓结转成本=非备兑仓调减数量/持仓数量*卖出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贷: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备兑
–成本507
衍生工具–卖出期权–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备兑–估值增值
9、增值税计提
在期权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税的情况下,基金按日计提增值税,具体参照权证业务增值税计提分录处理。
六、信用衍生品投资业务
(一)主要核算内容
本章节所称信用衍生品,是指符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规则,专门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衍生工具。按交易场所分为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信用保护工具和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按内容分为合约类产品和凭证类产品。本章节所称合约类信用衍生品,是指交易双方达成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信用保护买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信用保护费用,由信用保护卖方就约定的标的债务或一个或多个参考实体向信用保护买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融合约。本章节所称凭证类信用衍生品,是指由标的实体以外的机构创设,为凭证持有人就标的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可交易流通的有价凭证,或投资人的投资回报与参考实体信用状况挂钩的附有现金担保的信用衍生品。
507数量为备兑仓调增数量,调仓结转成本=备兑仓调增数量/持仓数量*备兑期权投资的持仓成本。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信用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应付的各类交易费用。 |
3102 |
| 按照信用衍生合约(凭证)、成本/公允价值、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信用衍生合约(凭证)的数量、公允价值。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信用衍生合约(凭证)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信用衍生合约(凭证)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信用衍生合约(凭证)和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信用衍生合约(凭证)卖出和到期实现的收益和产生的交易费用。 |
(三)主要账务处理
1、初始确认
(1)买入
签订信用衍生品合约或买入信用衍生品凭证时,在备查簿中登记名义本金、保护费率、保护费支付方式等要素。
借: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合约(凭证)–成本509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若有)贷:银行存款
508应当根据信用衍生品的合同条款,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信用衍生品是否属于财务担保合同,如属于,应当按有关财务担保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信用衍生品,归类为衍生工具投资,依据本指引进行会计处理。
509按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2)固定票息保费确认
借: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合约(凭证)–成本贷:银行存款
2、日终估值
借: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合约(凭证)–估值增值51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信用衍生合约(凭证)
3、终止确认
(1)到期确认
①正常到期未发生代偿
贷:投资收益–信用衍生合约(凭证)511
贷: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合约(凭证)–成本512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合约(凭证)–估值增值
同时,将原计入该信用衍生合约(凭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信用衍生合约(凭证)513贷:投资收益–信用衍生合约(凭证)
②发生信用事件
a.实物结算模式
买方应向卖方交付充足的可交付债务;若买方没有充足的可交付债务,可申报部分可交付债务,则卖方按照实际交付债务的数量确认结算金额。
510金额=估值日公允价值-前一日账面价值。
511信用衍生合约(凭证)到期部分的账面价值。
512按加权移动平均结转账面成本。
513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可能为贷方红字。
借:银行存款514
贷: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合约(凭证)–成本
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合约(凭证)–估值增值标的债务资产515
投资收益–信用衍生合约(凭证)
同时,将原计入该信用衍生合约(凭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终止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b.现金结算模式借:银行存款516
贷: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合约(凭证)–成本
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合约(凭证)–估值增值投资收益–信用衍生合约(凭证)
同时,将原计入该信用衍生合约(凭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终止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2)凭证类信用衍生品卖出确认借:银行存款517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若有)
贷:衍生工具–买入信用衍生合约(凭证)–成本518
衍生工具–买入信用衍生合约(凭证)–公允价
值519
518按加权移动平均结转账面成本=成交数量/持仓数量*账面成本
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投资收益–买入信用衍生合约(凭证)520
同时,将原计入该信用衍生合约(凭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终止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3)提前终止或卖方回购:借:银行存款521
贷: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品–成本522
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品–公允价值523投资收益–信用衍生合约(凭证)
同时,将原计入该信用衍生合约(凭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分录同终止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4、增值税计提
在信用衍生品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税的情况下,基金按日计提增值税,具体参照权证业务增值税计提分录处理。
七、互换投资业务
(一)主要核算内容
本章节所称互换投资,是指将不同的债务、不同利率的债务或交割期不同的同种货币的债务,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行情签订预约,以事先约定的公式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行为。包含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商品互换、信用互换、收益互换等。
520按轧差金额确认。
521收到卖方支付的款项。
522按加权移动平均结转账面成本=成交数量/持仓数量*账面成本。
523金额=成交数量/持仓数量*账面估值增值。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按照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互换衍生品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衍生品资金账户中未被互换合约占用的金额。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按照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已被互换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互换交易过程中应付的各类交易费用。 |
3003 |
证券清算款 | 按照不同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交易对手方增设明细科目,按照互换衍生品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互换衍生品当日相关的应收和应付款项。 |
3102 | 衍生工具 | 按照互换衍生品类别、合约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互换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
6011 | 利息收入 | 设置“保证金利息收入”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互换衍生品类别和期间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互换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互换衍生品类别和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互换衍生品到期实现的收益和产生的交易费用。 |
(三)主要账务处理
本细则将主要阐述利率互换、收益互换的主要账务处理,货币互换、信用互换等账务处理可比照远期、信用衍生品投资等业务细则处理。
1、初始确认
(1)保证金划转524
①划入保证金
借: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利率/收益互换
贷:银行存款②划出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利率/收益互换
(2)开仓
①签订合约时,在备查簿中登记约定到期应收/应付的利息、名义本金、支付和收取利率、期限。
②交易费用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525
贷:结算备付金–利率/收益互换或应付交易费用2、日终估值
(1)估值增值
借:衍生工具–利率/收益互换–估值增值526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利率/收益互换
(2)无负债结算527
借:结算备付金–利率/收益互换528
525若有,按相关银行间市场或与做市商等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
526金额=当日盯市市值-当日付息利息金额(若有)-昨日估值增值余额。
527非集中清算的收益互换,无需每日进行无负债结算、双向盯市损益结算利息调整等会计处理。
528金额同估值增值凭证。
贷:证券清算款
贷:利息收入–保证金利息收入
(4)双向盯市损益结算利息调整资金交收日
借:结算备付金–利率互换贷:证券清算款531
(5)利息结算日
①利息净收取方
借:结算备付金–利率/收益互换
贷:投资收益–利率/收益互换
②利息净支付方
贷:结算备付金–利率/收益互换
贷:投资收益–利率/收益互换532(6)保证金调整
借:存出保证金–利率/收益互换
贷:结算备付金–利率/收益互换
3、终止确认
(1)互换合约到期结算时,在备查簿中予以注销。
(2)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部分转回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33
529此处为质押品利息。
530金额=次日返回双向盯市损益利息(可能为负数)。
533金额=当日其他衍生工具-利率互换-公允价值科目余额。
贷:衍生工具–利率/收益互换–估值增值
(3)确认到期损益借:证券清算款
贷:投资收益–利率/收益互换
(4)到期损益资金交收日
借:结算备付金–利率/收益互换贷:证券清算款534
4、增值税计提
在互换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税的情况下,基金按日计提增值税,具体参照权证业务增值税计提分录处理。
八、其他衍生工具投资业务
(一)主要核算内容
本章节所称其他衍生工具,是指除本细则所称的权证、期货、期权、远期、信用衍生品、互换之外的衍生工具。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按照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其他衍生工具交易的备付金和预付款。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其他衍生工具交易过程中应付的各类交易费用。 |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3003 |
证券清算款 | 按照不同登记结算机构或证券交易对手方增设明细科目,按其他衍生工具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其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 |
3102 |
衍生工具 | 按照其他衍生工具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其他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其他衍生工具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其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衍生工具类别和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其他衍生工具实现的投资收益和产生的交易费用。 |
(三)主要账务处理
1、初始确认
取得其他衍生工具,在交易日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于交易日:
借: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成本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若有)
贷: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应付交易费用(若有)
于资金交收日:
借:证券清算款535
535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1)估值增值
借: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估值增值536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估值减值
贷: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估值增值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37
3、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其他衍生工具,按业务实质比照权证、期货、期权、远期、信用衍生品、互换等投资业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增值税计提
在其他衍生工具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税的情况下,基金按日计提增值税,具体参照权证业务增值税计提分录处理。
九、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
(一)会计核算原则
1、本章节所称套期,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可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工具,是指基金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
536金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
537金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
量变动的金融工具。被套期项目是指基金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
2、套期关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按照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参照本指引设置和使用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相关会计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明细科目。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3201 | 套期工具 | 按照套期工具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 |
3202 | 被套期项目 | 按照被套期项目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1、初始确认
(1)基金将已确认的资产指定为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借:套期工具538
贷:相关金融资产
538按指定为套期工具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
借:被套期项目539
贷:相关金融资产
(2)基金将已确认的负债指定为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借:相关金融负债
贷:套期工具540借:相关金融负债
贷:被套期项目5412、日终估值
(1)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借: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2)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产生的损失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贷:套期工具/被套期工具
3、终止套期会计
当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条件时,将全部或部分资产/负债从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转出,不再作为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核算。
借:相关金融资产贷:套期工具
借:相关金融资产
539按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
540按指定为套期工具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确认。
541按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确认。
借:套期工具
贷:相关金融负债借:被套期项目
贷:相关金融负债
一、主要核算内容
本章节所称贵金属,是指政策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等合法交易场所上市或挂牌的贵金属现货交易品种、集中定价合约及现货延期交易品种等,如基金投资的金交所挂牌交易的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品种。本章节所称贵金属投资业务包含金交所出入金业务、现货实盘合约交易业务、集中定价合约、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业务、租借业务、互换业务等相关业务。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银行存款存放机构设置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的资金金额。 |
1021 |
结算备付金 |
设置“金交所结算备付金”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金交所结算备付金账户中未被集中定价合约和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占用的资金余额。 |
1031 |
存出保证金 |
按照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等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存放在金交所结算备付金账户中已被集中定价合约和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占用的资金,以及在现货合约互换业务中存放在对手方指定账户中的保证金。 |
1107 |
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 | 按照现货实盘合约、集中定价合约品种分别设置成本、估值增值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现货实盘合约、集中定价合约的数量、成本、单价、估值增值。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20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设置“贵金属互换协议”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按照贵金属互换协议,与同一交易对手通过即期买入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和远期卖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所融出的资金。 |
1221 |
其他应收款 |
设置“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租出应计利息”、“减值准备”542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分别核算租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产生的除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以外应收取的利息,和该应计利息的预期信用损失。 |
210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按照集中定价合约品种分别设置成本、估值增值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卖出的集中定价合约品种的数量、成本、单价、估值增值。 |
220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设置“贵金属互换协议”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按照贵金属互换协议约定,与同一交易对手通过即期卖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和远期买入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所融入的资金。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金交所应付交易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应付金交所按日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延期补偿费、质押登记费和租借登记费等交易费用。 |
2241 |
其他应付款 | 设置“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租入应计利息”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租入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产生的除已到期尚未支付的利息以外应支付的利息。 |
3003 |
证券清算款 | 增设明细科目,按照交易场所分别核算,设置“非T+1清算款”科目进行集中定价合约买卖期间核算。 |
核算买卖集中定价合约形成的应收和应付款项。 |
542本科目核算相关租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产生的应计利息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总额,可不按照减值阶段设置明细科目,而在台账中分阶段列示各项租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产生的应计利息减值准备的明细金额。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3102 |
衍生工具 | 1、按照买入/卖出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初始合约价值/公允价值、合约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2、设置“冲抵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价值”明细科目,作为所有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初始价值的冲抵科目,不核算数量。 |
核算基金持有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的数量、公允价值。 |
6011 |
利息收入 |
设置“贵金属互换协议利息收入”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贵金属互换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集中定价合约、买入/卖出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设置明细科目。 | 核算基金持有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集中定价合约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集中定价合约、买入/卖出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租出利息收入和交易费用等设置明细科目。 | 核算基金持有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卖出、集中定价合约交割、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平仓和交割实现的收益,租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金交所按日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延期补偿费、质押登记费和租借登记费等交易费用。 |
6411 |
利息支出 | 设置“贵金属互换协议利息支出”和“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租入利息支出”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用于核算贵金属互换业务、租入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产生的利息支出。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6605 |
其他费用 | 设置“金交所仓储费”、“金交所超期费”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金交所按月收取的仓储费等其他费用。 |
6702 |
信用减值损失 |
按照业务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 用于核算和反映基金融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形成的应计利息等应收款项的信用减值损失。 |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金交所出入金
入金是指基金将资金从托管账户划入其在金交所的备付金账户,出金是指基金将资金从金交所的备付金账户调回托管账户。
1、入金时
借: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贷:银行存款
2、出金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二)现货实盘合约
基金持有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项目列报。
1、初始确认
买入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于交易日:
借: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
贷: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2、后续计量
在基金估值日,基金投资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估值增值
借: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合约估值增值545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估值减值
贷: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合约估值增值546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47
3、终止确认
当基金持有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进
543XX为贵金属品种。
544数量为买入贵金属合约的数量,金额为买入贵金属合约(数量*成交价格)合计。545当日估值增值余额-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
546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
行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卖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于交易日:借: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548
贷: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合约成本549
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
金交所贵金属合约估值增值550
投资收益–金交所贵金属合约投资收益551
将原计入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52
贷:投资收益–金交所贵金属合约投资收益
(三)集中定价合约
基金买入待交割的集中定价合约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项目下列报。基金卖出待交割的集中定价合约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下列报。
548交易日应收取的结算备付金。
549数量为成交数量,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计算,数量取成交数量。
550按结转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552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1)买入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
①于交易日(T日)
借: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成本553
贷:证券清算款–金交所非T+1清算款
②如有交易手续费554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③对合约净头寸收取规定比例的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金交所存出保证金–交割保证金555
贷: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④当日定价成交盈亏计算556
借: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557
贷: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投资收益558
(2)于T+1日,基金买入的待交割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53数量为买入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的数量,金额为买入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数量*T日结算价)合计。
554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行规定,免收集中定价合约交易手续费。
555金额=该买入集中定价合约金额(数量×当日结算价)合计×集中定价合约保证金比例。
556上海黄金交易所对每日开设早盘和午盘两场交易的定价合约以午盘的基准价格作为合约的结算价,对当日早盘和午盘的定价成交进行盈亏计算。
558金额=∑[(当日集中定价合约结算价-买入集中定价合约成交价)×买入数量],可能为贷方红字。
借: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估值增值559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估值减值
贷: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
560
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估值增值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公允价
561
值变动损益
(3)买入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执行交割清算
①于交割日(T+2日)
借: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成本562
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估值增值563
贷: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集中定价合约成本
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
559当日估值增值余额-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560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
562数量为买入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对应的标的数量,金额为买入贵金属合约(数量*成交价格)合计。
563按结转的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64
②如有交割费用565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③买入集中定价合约款项交割
借:证券清算款–金交所非T+1清算款
贷: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④T日,收取的交割保证金退回
借: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贷:存出保证金–金交所存出保证金–交割保证金
2、卖出集中定价合约
(1)于交易日(T日)卖出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借:证券清算款–金交所非T+1清算款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成本566
①如有交易手续费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564按结转的原计入该买入集中定价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565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行规定,免收集中定价合约交割费。
566数量为卖出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的数量,金额为卖出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数量*T日结算价)合计。
②当日定价成交盈亏计算567
借: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568
贷: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投资收益569
③对合约净头寸收取规定比例的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金交所存出保证金–交割保证金贷: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2)于T+1日,基金卖出的待交割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①估值增值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估值增值57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71
②估值减值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估值增值572
567上海黄金交易所对每日开设早盘和午盘两场交易的定价合约以午盘的基准价格作为合约的结算价,对当日早盘和午盘的定价成交进行盈亏计算。
569金额=∑[(卖出集中定价合约成交价-当日集中定价合约结算价)×卖出数量],可能为贷方红字。
570当日估值增值余额-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
572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
(3)于交割日(T+2日),卖出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执行交割清算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成本573
交易性金融负债–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估值增值574
贷: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
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成本575
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估值增值576
投资收益–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投资收益
将原计入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78
贷:投资收益–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投资收益
573数量为卖出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对应的标的数量,金额为卖出贵金属合约(数量*T日结算价)合计。
574按结转的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575数量为成交的集中定价合约对应的标的数量,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计算。
576按结转的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578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79
贷:投资收益–金交所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投资
收益如有交割费: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卖出集中定价合约款项交割:
借: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贷:证券清算款–金交所非T+1清算款T日收取的交割保证金退回:
借: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贷:存出保证金–金交所存出保证金–交割保证金
(四)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
基金持有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于交割日终止确认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同时初始或终止确认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
中立仓交易成交后,于交易日初始或终止确认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同时初始确认反向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中立仓申报成功,按照贵金属现货交易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
579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贵金属集中定价合约标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易分别进行核算,初始或终止确认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参照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买入或卖出的会计处理,确认反向的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参照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空头或多头开仓的会计处理。
1、开仓、平仓、日终估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确认平仓损益、当日无负债结算
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的开仓、平仓、日终估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确认平仓损益、当日无负债结算业务参照衍生工具投资业务指引中期货投资业务相关内容进行核算。
2、当日交割
(1)交割多头持仓
借: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合约成本580
衍生工具–贵金属现货延期合约–多头冲抵贷:衍生工具–贵金属现货延期合约–多头
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借: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581
贷:投资收益–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差价收入582
(2)交割空头持仓
借:衍生工具–贵金属现货延期合约–空头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580数量为交割数量,金额按合约当日结算价结转。
581平仓损益为负则在贷方。
582金额参照期货投资业务指引平仓损益计算。
贷: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金交所贵金属合约成本583
交易性商品现货合约投资–金交所贵金属合约
–金交所贵金属合约估值增值
衍生工具–贵金属现货延期合约–空头冲抵
投资收益–金交所贵金属合约投资收益584借:金交所结算备付金585
贷:投资收益–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差价收入586
将原计入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87
贷:投资收益–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差价收入
(五)贵金属租借业务
贵金属租借的实质为在有授信额度前提下,在约定的期限内,融入或融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融出方可要求融入方就租借业务提供双方认可的履约担保。
基金对融入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不进行确认和计量,对融出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不终止确认和计量,但在表外登记备查。基金对融入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提供的质押品不进行终
583数量为交割数量,金额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
587按结转的原计入该交割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止确认,对融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取得的质押品不进行确认和计量。租借期内按约定的租借费率和租借天数,逐日计提贵金属租借产生的利息。
1、融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
(1)成交日起每日计提利息
借:其他应收款–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租出应计利息贷:投资收益-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租出利息收入
(2)按照约定周期收到利息借:银行存款588
贷:其他应收款–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租出应计利息利息收入589
(3)减值计量
基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租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形成的应计利息等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计量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借:信用减值损失–贵金属租借应收款590贷: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2、融入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
588按照贵金属合约租赁协议总约定的期现收到租借利息时,按照实际入账金额计入。
589按实收利息与已计提应计利息的差额确认。
590若为损失准备转回,则借方红字。
借:利息支出
贷:其他应付款–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租入应计利息
(2)按照约定周期支付利息
借:其他应付款–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租入应计利息利息支出591
贷:银行存款592
(六)贵金属互换业务
贵金属互换的实质为通过质押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融出资金或融入资金,具体安排为即期买入或卖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并于远期按约定价格回售或购回等量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基金对贵金属互换业务的处理同买断式回购,对买入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不进行确认和计量,对卖出的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不终止确认和计量,但在表外登记备查。
贵金属互换业务融出资金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实务中若影响不大可采用直线法)。
贵金属互换业务融入资金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目列报,承担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确认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实务中若影响不大可采用直线法)。
591按实付利息与已计提应计利息的差额确认。
592按照贵金属合约租赁协议总约定的期现收到租借利息时,按照实际入账金额计入。
贵金属互换业务融出资金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评估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业务处理请参照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业务指引中减值计量相关内容进行核算。
1、即期卖出远期买入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正回购)
(1)首期
借:银行存款(金额593)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成本
(2)每日计息
借:利息支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计利息
(3)调增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金交所存出保证金(金额594)贷:银行存款
(4)调减保证金做相反会计分录。
(5)到期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成本(金额59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596
2、即期买入远期卖出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逆回购)(1)首期
593取贵金属互换合约协议中约定的即期交易的总成交金额。
594首期和期间进行保证金调整时,根据实际划出金额入账,到期保证金调减,做相反会计分录。
596按照贵金属合约租赁协议总约定的期现收到租借利息时,按照实际入账金额计入。
贷:银行存款
(2)每日计息
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贷:利息收入–买入返售利息收入
(3)到期
借:银行存款
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成本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七)金交所费用
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等相关的仓储费等,按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库存量的一定比例计算,于每日进行预估并计提;每月支付时,实际支付的金额与预提金额的差额确认费用。
贵金属现货实盘合约和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等相关的交易手续费,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中立仓相关的延期补偿费(含收入、费用),以及贵金属互换和贵金属租借相关的交易费用(如质押登记费和租借登记费)等相关费用的确认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基于计量客体的计量属性计入当期损益,或合并计入成本。
若相关费用与每笔交易的匹配难度较大,基于重要性原则,亦可于实际发生时按净额汇总确认为交易费用或其他费用。
1、仓储费等金交所费用预估及支付
(1)于费用发生日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其他费用597
597包括当日金交所扣收的交易手续费、过户费、延期补偿费、租借登记费、仓储费等各项费
贷:应付交易费用/其他应付款
(2)于费用支付日
借:应付交易费用/其他应付款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其他费用598
贷:结算备付金–金交所结算备付金
2、金交所费用汇总确认于费用支付日:
借: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其他费用599
用。
598或有,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与预提金额的差额确认费用。
599包括当日金交所扣收的交易手续费、过户费、延期补偿费、租借登记费、仓储费等各项费用。
一、主要核算内容
本手册所称的非上市股权投资,是指公开募集基础设施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非上市股权。
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可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要求进行核算。此外,如第一章第(五)条所述,基金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常不会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故本章仅展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科目设置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1002 | 银行存款 | 按照存款种类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 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1102 | 交易性股票投资 | 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股票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1108 |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 | 按照成本和估值增值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非上市股权账面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 |
1511 |
长期股权投资 | 按照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以及项目明细进行核算。 |
核算非上市股权账面成本。 |
2209 | 应付交易费用 | 按照各类应付交易费用进 | 核算基金交易过程中应付 |
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明细科目设置 | 核算内容 |
行明细核算。 | 的各类交易费用。 | ||
61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按照持有的各个非上市股权进行明细核算。 | 核算基金持有的非上市股权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111 |
投资收益 |
按照差价收入、股利收入和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 | 分别核算基金卖出非上市股权和获得现金或股票股利实现的收益和产生的交易费用。 |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二)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初始确认
买入非上市股权资产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成本600投资收益–交易费用601
贷:应付交易费用602银行存款
2、后续计量
在基金估值日,基金投资的非上市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数量为持有的股权数量,金额按公允价值计算。
601按应付的相关费用确认。
602按应付的交易费用确认。
(1)估值增值
借: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估值增值603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估值减值
贷: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估值增值604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5
3、终止确认
当基金出售持有的非上市股权,或者持有的非上市股权成功上市或退出时,对其进行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的投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1)卖出非上市股权或现金退出,于交易日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606
贷: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成本607
投资收益–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610
603金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
604金额=上一日估值增值余额-当日估值增值余额。
608按结转的其他交易型金融资产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借贷方向。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1
贷:投资收益–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2)非上市股权上市,于首发日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612
贷: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成本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估值增值
投资收益–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613
同时,将原计入该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14
贷:投资收益–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4、公司行动
非上市股权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和现金分配比例,计算确定股息红利所得计入股利收入。对于行使选择权的现金股利,于股权股利确认日,按行权股权数量和以股代息价格,计算确认股权成本。
股权持有期间获得股权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于除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份数量。
611按结转的原计入卖出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612数量为获得股票的数量,金额为数量×发行价。
613按轧差金额确认。
614按结转的原计入非上市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