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热点问答_公司分立,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

2025-06-03
来源:

公司分立,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

网址:http://ningxia.chinatax.gov.cn/art/2025/6/3/art_10996_365115.html

发布时间 : 2025-06-03 17:11

来源:宁夏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十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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