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热点问答_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相关热点问答

2025-05-21
来源:

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相关热点问答

发布时间:2025-05-21 10:39 来源 : 上海税务微信



  1.用人单位如何计算申报年度缴费工资?

  答: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对上一年度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对于当年新招录职工以起薪当月全月工资收入进行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5月1日-6月25日)

  2.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否含税?

  答: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职工工资调整后,年度缴费工资需要同步调整吗?

  答:不需要,职工当年度缴费工资根据职工上一个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因此,职工当年度调整工资的,应在下一年度的社保缴费工资中体现。

  4.用人单位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如何查看已申报的缴费工资?

  答: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多次申报年度缴费工资,以最后一次申报的数据为准。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查看已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数据。

  渠道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申报记录】;

  渠道二: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业务】-【信息查询】-【工资申报记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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