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安徽省宣城市税务局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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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4-11-19
纳税人所属地:安徽
问题内容:
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可以协助鉴定发票真伪吗?
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
为什么宣城市税务局不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呢?而是草草结案,对人民和国家不负责任!渎职!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12-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宣城市局第一稽查局回复:1.2013年度安徽茂恒医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情况下开展经营药物。非税务局管理权限,请向有权机关反映。
2.举报购买假发票用于郎溪中医院销售结算。
检查组到郎溪中医院调取了2013-2014年度结算发票与金税四期系统中安徽茂恒医药有限公司发票领购记录进行比对,2014年度比对结果正常,2013年因数据库已经删除无法比对,现已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查询比对。
3.举报利用销售清单与出库清单不一致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违法事实已经被原郎溪县国税局稽查局于2017年度查处。
4.举报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偷逃税款,其违法事实已被我局于2020年立案查处,其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犯罪情况已经向公安移送,公安未予立案,我局后期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