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操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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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4-11-27
纳税人所属地:宁波
问题内容:
公司25年计划聘用残疾人,可以在25年度残保金(实际缴纳年度是2024年的残保金)中抵扣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在税务局网站上抵扣呢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11-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因此,您司2025年聘用的残疾人,不可以在2025年申报2024年的残保金中抵扣。
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宁波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