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宁波_联系不上出租方开具发票_2024年6月15日,本人与宁波勇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30212MADMGXBAXL)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其…

宁波12366网上留言
2024-12-30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联系不上出租方开具发票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9c4cdbd505094f0098b1508cc065455a

留言时间:2024-12-30

纳税人所属地:宁波

问题内容:

2024年6月15日,本人与宁波勇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30212MADMGXBAXL)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其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南一品177幢1单元3003室房屋。本人按约向其经办人赵春龙(居民身份证152323198805127618,联系方式13755101935)支付了押金、管理费以及至2024年11月18日的租金,共计13165元。因本人生活原因需提前退租,双方达成一致解除租赁合同,本人于2024年9月28日正式搬离该房屋。按合同规定,宁波勇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应退还押金及剩余房租共计3080元,但时至今日,其都未进行退款和依法开具发票,其电话无法接通,微信也不予理睬,本人现已无法联系他们。

附件:微信图片_20241230212101.jpg微信图片_20241230212044.jpg微信图片_20241230212102.jpg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2025-01-09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在反映的未开具发票问题已收悉,经我局调查了解,现将处理意见回复如下: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了解,被投诉单位未及时为您开具发票的情况属实。二、处理意见督促被投诉单位补开发票并对该单位日常开票行为加强管理。三、处理过程我局工作人员对被投诉单位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其为您补开了发票,发票号码:25932000000001484490。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经办人:欧阳磊 联系电话:0574-8739309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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