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老师回复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1646ab96cb0e4231b10c42ee8d2e3ea3
留言时间:2025-02-21
纳税人所属地:天津
问题内容:
纳税人错误确认数电发票用途后,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2-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的,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
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果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