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河北_能否适用简易计税_我们企业是销售自产活动板房并提供安装的,我们分别核算活动板房销售收入和安装收入,请问安装收入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河北12366网上留言
2025-02-23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能否适用简易计税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b58fca99acd445dbb1b0d959f461d79

留言时间:2025-02-23

纳税人所属地:河北

问题内容:

我们企业是销售自产活动板房并提供安装的,我们分别核算活动板房销售收入和安装收入,请问安装收入能否选择简易计税?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2-2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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