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青岛_双重委托代理_A公司受B公司委托销售一项服务,某月,A公司向C公司销售10000元,通过D收款平台向C公司收款,D收款平台在扣除1000元后将9000元支付给A公司…

青岛12366网上留言
2025-02-24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双重委托代理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125b36dc695f40149307f2133182ef73

留言时间:2025-02-24

纳税人所属地:青岛

问题内容:

A公司受B公司委托销售一项服务,某月,A公司向C公司销售10000元,通过D收款平台向C公司收款,D收款平台在扣除1000元后将9000元支付给A公司,A公司收到D收款平台支付的9000元后,按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2000元后将剩余的7000元支付给B公司,在这整个过程中A、B、C、D四家公司应怎样进行开票和账务处理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2-25

答复内容: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文件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账务处理问题,请直接参考会计准则。
网络留言咨询主要负责解答纳税人关于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纳税程序以及社会保险费和税务机关管辖的非税收入征管有关问题,引导投诉举报。不提供税收策划、企业涉税信息判断、各类社会性涉税考试辅导,也不进行涉税学术研究、探讨以及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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