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能否享受两年以上免征增值税政策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ee58fe88db12476aa160aaa88370f136
留言时间:2025-02-25
纳税人所属地:福建
问题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能否享受两年以上免征增值税政策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3-0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10.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个体工商户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