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青岛_请问下总分机构纳税汇总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重新备案申请的么?_请问下总分机构纳税汇总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重新备案申请的么?

青岛12366网上留言
2025-02-25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请问下总分机构纳税汇总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重新备案申请的么 ?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08d22747eaed4aef937ad15d435585e8

留言时间:2025-02-25

纳税人所属地:青岛

问题内容:

请问下总分机构纳税汇总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重新备案申请的么 ?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2-27

答复内容: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总机构应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包括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分支机构(包括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总机构、上级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青岛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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