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受益所有人_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有关于留存备查资料有提到“享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条款…

厦门12366网上留言
2025-03-04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受益所有人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bb85554001b4769b9a0a23a3c5529cb

留言时间:2025-03-04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

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有关于留存备查资料有提到“享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协定待遇的,应留存证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相关资料“,受益所有人是自然人这个相关资料具体的要求吗?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3-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三)缔约对方居民个人”,受益所有人如果是自然人,应留存证明其属于按协定标准判断的税收居民身份的相关资料。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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