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福建_问题:诚鼎鸿雁公司借款给三网在线公司产生的借款利息,_诚鼎鸿雁公司投资杰信达公司、杰信达公司投资三网在线公司,均为100%控股,三网在线公司实收资本为零。问题:诚…

福建12366网上留言
2025-03-08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问题:诚鼎鸿雁公司借款给三网在线公司产生的借款利息,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21ef516ff9154cdc9cae0a524e4c8982

留言时间:2025-03-08

纳税人所属地:福建

问题内容:

诚鼎鸿雁公司投资杰信达公司、杰信达公司投资三网在线公司,均为100%控股,三网在线公司实收资本为零。
问题:诚鼎鸿雁公司借款给三网在线公司产生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3-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一)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二)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三)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由于根据您的叙述无法明确具体业务详情,如咨询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建议参看以上文件规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7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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