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汇缴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ae7a8fd5d584ec5ba4230af616d670d
留言时间:2025-03-31
纳税人所属地:天津
问题内容:
自然人出售者销售报废产品“反向开票”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3-3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为方便自然人出售者办理汇算清缴,税务机关提供了线上和线下两个办理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选择线上办理。纳税人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所得(B表)”进行办理;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可就近至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