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青岛_我们是刚成立了一家养老机构,提问提供养老服务增值税是否免征?_我们是刚成立了一家养老机构,提问提供养老服务增值税是否免征?

青岛12366网上留言
2025-04-02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我们是刚成立了一家养老机构,提问提供养老服务增值税是否免征?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9341e46921aa41279f59c365a1fadf5b

留言时间:2025-04-02

纳税人所属地:青岛

问题内容:

我们是刚成立了一家养老机构,提问提供养老服务增值税是否免征?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4-03

答复内容: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青岛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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