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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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05-08
纳税人所属地:天津
问题内容:
已开具的数电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5-0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因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作废数电发票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