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52号的相关咨询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ebcef4a7d64249e5a5fab59d45e4c701
留言时间:2025-05-21
纳税人所属地:江西
问题内容:
财税【2016】52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第二条(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请问:如果签署的是一年以上的“非全日劳动合同”,但同时满足: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月支付不低于标准的工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所有条件,是否可以正常享受该优惠政策?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5-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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